
亦作“ 鉏霓 ”。1. 春秋 時 晉國 力士。《左傳·宣公二年》:“ 宣子 驟諫,公患之,使 鉏麑 賊之。晨往,寝門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 麑 退,嘆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6*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於此,不如死也。’觸槐而死。” 唐 歐陽詹 《暗室箴》:“昔者 趙盾 ,假寐兢莊。天廻厥害, 鉏霓 以亡。” 明 康海 《中山狼》第三折:“哎,罷了罷了,都似這義負恩辜,俺索做 鉏麑 槐根一命殂。”
(2).泛指刺客。 梁啟超 《新民說》七:“身斃于 鉏霓 之手而不悔者,則 荷蘭 之 維廉額們 其人也。”按, 鉏麑 ,《呂氏春秋·過理》作“沮麛”, 漢 劉向 《說苑·立節》作“鉏之彌”,《漢書·古今人表》作“鉏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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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鉏麑”(Chú Ní)是春秋時期晉國的一位曆史人物,其名字與事迹主要載于《左傳·宣公二年》及後世文獻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鉏麑是晉國力士,身份為刺客,受晉靈公寵臣屠岸賈指派刺殺忠臣趙盾(趙宣子)。他的故事體現了古代刺客面臨的道德困境。
鉏麑潛入趙盾府邸時,見趙盾淩晨已穿戴整齊準備上朝,因勤政之态心生敬意。他陷入兩難:
最終他選擇觸槐自盡,以死明志。槐樹因此被後人稱為“義槐”,成為忠義象征。
這一事件被《左傳》記錄後,成為儒家“忠孝難兩全”的經典案例。唐代詩人周昙曾寫《春秋戰國門·趙宣子》贊曰:“屠岸賈叛賊趙盾,鉏麑觸槐義凜然”。
鉏麑的抉擇在後世文學、戲曲中頻繁出現,如元代雜劇《趙氏孤兒》即以這段曆史為背景展開,凸顯個人道德與國家責任的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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