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拷打。《東觀漢記·左雄傳》:“ 劉據 為大司農,以職事被譴,召詣尚書,将加箠撻。” 宋 施彥執 《北窗炙輠》卷上:“今之教子者,都不喻以道理,但箠撻之。”《醒世恒言·白玉娘忍苦成夫》:“妾以誠心告君,如何反告主人,幾遭箠撻!”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二》:“我殁之後,汝叔母失汝祖母歡,恒非理見箠撻,汝叔母雖順受不辭,然心懷怨毒。”
棰撻(chuí tà)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棰”和“撻”兩個動詞組合而成,均表示用棍棒或鞭子進行擊打的行為,常用于形容嚴厲的體罰或責打。以下是其詳細釋義及權威解析:
棰(chuí)
撻(tà)
核心含義:指用棍棒或鞭子抽打,強調暴力責罰。
《後漢書·劉寬傳》:“吏人有過,但用蒲鞭罰之,示辱而已,終不加苦棰撻。”(以蒲草為鞭,象征性責罰,避免嚴刑)
語體色彩:
屬書面語,多用于曆史、法律或文學語境,含貶義,暗指非人道的懲罰手段。
定義:“以棍棒捶擊;鞭打。”并引《漢書》《後漢書》等史書例證。
強調其與刑具關聯,如“棰”指刑杖,“撻”為鞭刑,合指酷刑。
指出“棰撻”屬同義複詞,多見于秦漢法制文獻,反映古代刑罰制度。
該詞濃縮了中國古代法制史中體罰制度的縮影。如漢文帝廢除肉刑前,“棰撻”為常見刑罰;至唐代《唐律疏議》仍規定“答刑”(用竹闆責打)為五刑之一。其使用警示後人反思暴力懲戒的合理性,亦成為現代司法文明的反面參照。
參考文獻來源(基于權威辭書與古籍):
"棰撻"(拼音:chuí tà)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拷打、鞭打的刑罰或懲戒行為。其具體釋義如下:
基本詞義
指用棍棒或鞭子抽打,屬于古代刑罰或體罰方式,常見于曆史文獻中。例如《東觀漢記》記載劉據因職務過失被“加箠撻”,即為此意。
文獻出處
使用特點
該詞在古漢語中多用于正式或書面語境,現代漢語已極少使用,屬于曆史詞彙。
建議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時,可查閱《東觀漢記》《醒世恒言》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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