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棄妻子。 明 黃绾 《明道編》卷二:“黜婦不顯其惡,使之可嫁;絶友不出惡聲,使之可交。”
“黜婦”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與用法如下:
文獻引用:
明代黃绾《明道編》卷二提到:“黜婦不顯其惡,使之可嫁;絶友不出惡聲,使之可交。”
此句強調休妻時不公開其過錯,以便她改嫁;與朋友絕交時也不惡語相向,體現儒家倫理中的“留有餘地”。
社會背景:
古代休妻需符合“七出”之禮(如無子、不孝等),但“黜婦”更偏向描述行為本身,不強調具體理由。
“黜婦”是古代男權社會下婚姻制度的産物,反映了當時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其用法多出現在文獻或曆史讨論中,現代漢語已鮮少使用。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明道編》等古籍。
《黜婦》這個詞的意思是指貶斥、廢黜、排斥女性。它由兩個字組成,即"黜"和"婦"。
"黜"的部首是"黑",總共有9畫。它的繁體字是"黲"。
"婦"的部首是"女",總共有8畫。它的繁體字是"婦"。
《黜婦》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社會的男尊女卑觀念。在古代中國,女性在社會地位上常常受到壓制和歧視。這個詞用來描述一些不公正對待女性的情況。
古時候漢字寫法及例句: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
例句:古時候,有些地方的法律規定隻有男性才能繼承家産,這種做法明顯是在黜婦。
組詞、近義詞、反義詞:
組詞:黜退(廢黜、辭退)、黜免(貶斥、免去)、黜官(撤職)、黜舊迎新(廢除舊習)。
近義詞:貶低、歧視、排斥。
反義詞:平等、尊重、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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