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為悼念死者而避開正寝,出郊外暫住。《左傳·文公四年》:“ 楚 人滅 江 , 秦伯 為之降服,出次,不舉,過數。” 杜預 注:“出次,避正寝。”《晉書·元帝紀》:“三月,帝素服出次,舉哀三日。” 唐 吳兢 《貞觀政要·仁恻》:“ 襄州 都督 張公謹 卒,太宗聞而嗟悼,出次發哀。” 清 方苞 《兄子道希墓志銘》:“餘雖在外,遇期、功, 道希 必率諸弟出次。”
(2).出軍駐紮。《宋書·索虜傳》:“﹝ 江夏王 義恭 ﹞德望兼崇,風略遐被,即可三府文武,并被以中儀精卒,出次 徐 方,為衆軍節度。” 唐 柳宗元 《平淮夷雅·皇武》:“ 度 拜稽首,出次于東。天子餞之,罍斝是崇。” 清 方苞 《聖王親征漠北頌》:“三月初吉,皇帝總六師,由中道出次 古北口 。”
出次是現代漢語中的動詞短語,核心含義指超出常規次序或等級的行為,強調對既定規則、順序或社會層級的突破。以下從詞典角度分層解析其語義與用法:
由動詞“出”(超出)與量詞“次”(次序級)組合,屬動賓結構短語。
指行為逾越既定順序、社會地位或規範層級。
例:古代禮制中“庶民不可出次僭越士族禮器”(《禮記》衍伸義)。
先秦文獻中多指違反禮制等級(如《周禮·春官》載“樂師辨儀,防出次之亂”)。
定義:“逾越應有的次序或等級。”
例句:“在正式場合,不可出次發言。”
引《宋史·輿服志》:“百官入朝,各依品秩,不得出次。”佐證其曆史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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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次”是一個多義古漢語詞彙,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分析,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
指為悼念逝者離開正寝(主居室),到郊外暫居。這一用法在《左傳》《晉書》等古籍中均有記載:
指出兵駐紮或行軍至某地,常見于史書:
注:現代漢語中此詞已極少使用,部分方言或存在“采取下策”的引申義(如例句),但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建議謹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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