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笞鞭的意思、笞鞭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笞鞭的解釋

拷打。 漢 劉向 《列女傳·漢孝平王後》:“自 劉氏 廢,常稱疾不朝會, 莽 敬憚哀傷,意欲嫁之,令立國将軍 孫建世 子 豫 将醫往問疾,後大怒,笞鞭旁侍禦,因廢疾,不肯起, 莽 遂不敢強也。” 清 陸嵩 《鬻兒行》:“是兒親生不論價,但願小過休笞鞭。”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笞鞭,是一個由兩個意義相近的漢字組成的複合詞,主要用于指代古代的一種刑罰方式或體罰工具。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笞鞭(chī biān)

  1. 字義分解與核心含義:

    • 笞 (chī): 本義指用竹闆、荊條等抽打人的脊背或臀腿。《說文解字》釋為“擊也”,即擊打之意。在古代,特指一種用竹闆或小荊條責打犯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罰,稱為“笞刑”,是古代“五刑”(墨、劓、剕、宮、大辟)之外或後世演變中常見的較輕身體刑。
    • 鞭 (biān): 本義指驅使牲畜的皮條,引申為用皮條做成的刑具。《說文解字》釋為“驅也”。作為刑具,“鞭”通常指用皮制成的長條,用于抽打。
    • 合義: “笞鞭”合稱,泛指用竹闆、荊條或皮鞭等工具進行的抽打。其核心含義側重于用竹木或皮制的刑具抽打人體,作為一種懲罰或體罰的手段。它既可以指具體的刑罰(如笞刑),也可以指一般的體罰行為。
  2. 曆史背景與法律應用:

    • 笞刑在中國古代法律史上源遠流長。秦、漢時期已有廣泛使用,漢文帝廢除肉刑後,笞刑一度成為替代刑(如替代斬左趾等),但初期執行過重。後世曆代法典(如《唐律疏議》、《大明律》、《大清律例》)均将笞刑列為正式刑罰,通常用于相對輕微的犯罪。笞刑的執行工具、部位和數量曆代有所不同,但“笞”和“鞭”作為刑具的代表常被提及或并稱。例如,《漢書·刑法志》記載了笞刑的演變。笞鞭作為刑罰的執行方式,是古代法制中身體刑的體現。
  3. 引申與比喻義:

    • 在現代漢語中,“笞鞭”一詞已基本不再用于指代實際的刑罰(因現代法律已廢除肉刑),但其形象仍保留在語言中。
    • 可用于比喻嚴厲的批評、督促或精神上的鞭策。例如,“曆史的笞鞭”意指曆史教訓的嚴厲警示。

“笞鞭”一詞,從漢語詞典角度看,其核心含義是指使用竹闆、荊條或皮鞭等工具抽打人體以實施懲罰或體罰。它深刻關聯于中國古代的刑罰制度(尤其是笞刑),是古代身體刑的重要表現形式。在現代語境下,其實際體罰的含義淡化,更多地用于比喻嚴厲的督促或警示。

來源參考:

網絡擴展解釋

“笞鞭”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一、基本含義

“笞鞭”指用鞭子或竹闆等工具進行拷打,表示嚴厲的懲罰或責罵。該詞由“笞”(用竹闆、荊條擊打)和“鞭”(鞭子)組成,強調通過體罰實施懲戒。

二、詳細解釋

  1. 詞源與構成
    “笞”本義為用竹闆或荊條擊打(《說文解字》),而“鞭”指鞭子,合起來引申為通過暴力手段實施懲罰。
  2. 使用場景
    多用于古代文獻中,描述刑罰或嚴厲的責罰行為,如漢代劉向《列女傳》記載的“笞鞭旁侍禦”事件。

三、文獻例證

四、相關詞語

五、現代應用

現代漢語中,“笞鞭”一詞已較少使用,多出現在曆史文獻或成語中,強調對嚴厲懲罰的比喻性描述。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詞語演變,可參考《列女傳》《說文解字》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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