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罷免。《漢書·循吏傳·召信臣》:“府縣吏家子弟好遊敖,不以田作為事,輒斥罷之。”《後漢書·朱浮傳》:“帝以二千石長吏多不勝任,時有纖微之過者,必見斥罷。” 元 劉祁 《歸潛志》卷七:“臺諫官 許古 、 劉元規 之徒見其恣橫,相繼言之。 高琪 大怒,斥罷二人。”
“斥罷”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通常用于指代罷免或撤銷職務的行為,常見于曆史文獻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斥罷”意為罷免、解除官職,強調對不稱職或有過失官員的職務剝奪。其中“斥”有斥退、排除之意,“罷”表示停止或解除,合起來即“罷黜官職”。
曆史出處與用例
用法與語境
該詞多用于正式文書或史書,常見于描述官員因渎職、不法行為或政治鬥争被免職的場景。例如:“府縣吏家子弟好遊敖,不以田作為事,辄斥罷之”(《漢書》),強調對不務正業者的懲戒。
近義與關聯詞
總結
“斥罷”是古代政治治理中的重要手段,體現了對官吏的監督制度。其含義單一且明确,現代已不常用,但在研究曆史文獻時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斥罷》是一個中文詞彙,意思是結束或驅散某種狀态或情況。
《斥罷》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攴”和“罒”。它的總共有9個筆畫。
《斥罷》的出處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它的繁體字是「斥罷」。
在古代,「斥罷」可能有多種不同的寫法,因為文字的演變和發展過程中可能存在變體。但總體來說,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傾向于保留現代寫法中的基本結構和部首。
1. 她發表了一份聲明,斥罷了所有的謠言。
2. 他堅持斥罷一切阻擋前進的困難。
組詞:斥責、斥候、罷工等。
近義詞:解散、終止、結束等。
反義詞:開始、啟動、展開等。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