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朝 女官名。《宋書·後妃傳序》:“婕妤、容華、充華、承徽、列榮凡五職,班亞九嬪。”
“承徽”為古代女官制度中的特定封號,最早見于南北朝時期。據《漢語大詞典》釋義,“承”表繼承、接受之意,“徽”指美德或标志,合稱“承徽”即指代秉承美德、承擔禮儀職責的女性官職。該稱號在隋唐時期被納入宮廷九嫔體系,屬正四品銜,主要職責為協助皇後管理内廷事務,并承擔祭祀、宴賓等禮儀活動。
從詞源學角度看,“承徽”一詞可追溯至《周禮》中“嫔婦承化”的記載,其職能演變與古代宗法制度密切相關。宋代馬端臨《文獻通考》載:“承徽掌教九禦,凡祭祀贊瑤爵”,表明該職位兼具教化與禮典雙重功能。清代考據學家錢大昕在《廿二史考異》中特别指出,北齊時期“承徽”與“光訓”等職并列為太子内官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承徽”是一個曆史詞彙,主要含義分為兩個階段,需結合不同時期的制度演變來理解:
女官/嫔妃稱號
東晉明帝時期設置“承徽”作為嫔妃稱號,與婕妤、容華等并列,位于九嫔之下。南朝宋、梁沿襲這一制度,屬于後宮品級較低的職位。
《宋書·後妃傳序》明确記載其位列“婕妤、容華、充華、承徽、列榮”五職,班次在九嫔之後。
詞義解析
太子妾室名號
唐朝将“承徽”降級為太子妾的稱號,位列第三(次于良娣、良媛),設十人,官階正五品。
據《舊唐書》記載,太子後妃等級為:“良娣、良媛、承徽、昭訓、奉儀”,可見其地位。
品級争議
部分資料提到唐朝承徽為“正六品”(如),但更高權威來源及《舊唐書》原文均支持“正五品”,應以正史記載為準。
“承徽”一詞反映了古代宮廷制度的變遷:最初為南朝嫔妃或女官稱號,唐代轉為太子妾的固定名號。其含義需結合具體曆史背景,且不同時期的品級、職能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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