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呈词 ”。
呈辞(chéng cí)是汉语中的一个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下级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陈述意见、请求或报告的正式文书,亦可指呈递这一文书的行为。以下从词典释义角度分项解析:
文书形式
指古代官府或现代机构中,下级对上级提交的正式公文。例如《汉语大词典》定义为“呈递辞章”,强调其书面性与恭敬性。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2版),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235页。
行为动作
作动词时,表示“恭敬地递交文书或辞呈”。如《现代汉语词典》释为“呈递辞呈;提交书面陈述”。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168页。
先秦文献未见该词,唐宋后随官僚制度完善而普及。清代《吏部则例》明确规定“官员呈辞须用楷书”,体现其规范性。现代因行政流程简化,使用频率降低,多见于仿古语境或特定文体。
示例:
知县连夜缮写呈辞,申详巡抚。(《儒林外史》第九回)
职员向经理呈辞,申明离职缘由。
“呈辞”兼具文书与行为双重含义,是汉语中体现礼制与等级观念的典型公文词汇,其使用需符合正式语境与身份关系。
“呈辞”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chéng cí,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呈辞”是“呈词”的异体写法,指下级向上级递交的正式文书或申告的文辞,常见于旧时公文场景。例如《镜花缘》中提到“写哀怜呈词到各衙门递去”,方志敏的《狱中纪实》也提到“呈辞”作为申告文书的用途。
多用于书面或正式场合,特指通过文书形式向上级陈述请求、申诉等。例如清代小说《镜花缘》中描述通过“呈词”向衙门递送申告材料。
现代汉语中,“呈辞”一词已较少使用,更多以“呈词”或“呈文”替代,常见于历史文献或特定公文语境。
“呈辞”是旧时公文术语,指向上级递交的申告文书,需结合“呈”的恭敬呈递和“辞”的文辞属性理解。如需具体历史案例,可参考《镜花缘》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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