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執武器。《唐律疏議·賊盜·強盜》:“其持仗者,雖不得財,流三千裡。” 宋 程大昌 《演繁露·饑民強盜人穀米》:“ 天聖 三年詔 陝西 州軍持仗劫人倉廪非傷主者,減死刺配。”
“持仗”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角度解析:
“持仗”指手執武器,其中“持”意為“拿着、握住”,“仗”指兵器或武器。該詞常見于古代文獻,多用于描述攜帶武器進行防衛或攻擊的行為。
現代漢語中“持仗”使用頻率較低,更多出現在曆史文獻或法律史研究中,日常表達通常用“持械”替代。
持仗,是一個常見的四字詞彙,通常用來形容一個人拿着武器或戰鬥工具。在經義上,它還表示持守、堅守某種信念或原則。
持仗的兩個字分别拆分成“扌”和“勤”,“扌”是手的意思,在漢字中作為手的部首,表示與手有關的意義;“勤”是持仗的正體字,在字形上象征握持武器或戰鬥的樣子,有12畫。
“持仗”一詞最早出現在《漢書·王鳳傳》中,意思是拿着武器進行戰鬥。持仗隨後引申為堅守己方信仰與原則的意思。
繁體寫法是「持仗」,與簡體寫法相同。
在古代,持仗的寫法并無太大變化,依然用「持仗」這兩個字來表示。
1. 他手持仗劍,勇敢地沖向敵人。
2. 隻有堅定持仗,我們才能取得勝利。
持心仗義、持盈保泰、持重執禮、重手抓持
握仗、守仗、拿仗、持劍
丢仗、棄仗、放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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