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按年齡大小所定的席次。《周禮·地官·黨正》:“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于序,以正齒位。” 鄭玄 注:“正齒位者,《鄉飲酒義》所謂‘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是也。”
(2).排列的官位。 明 趙南星 《與吳複庵書》:“輒忘其齒位之卑,與明公剖心而盟。”《續資治通鑒·元順帝至正二十六年》:“初, 李思齊 與 察罕特穆爾 同起義師,齒位相等。”
(3).年齡與官位。特指長壽與高位。 唐 韋應物 《送郗詹事》詩:“既獲天爵美,況将齒位并。” 唐 權德輿 《唐故長安主簿李君墓志銘》:“齒位皆屈,而智者歎焉。”
“齒位”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種解釋:
指按年齡大小确定的席位次序,常見于古代祭祀或宴會場合。例如《周禮·地官·黨正》記載,祭祀後飲酒時需“正齒位”,即六十歲以上者坐,五十歲者站立侍奉,體現尊老傳統。
表示官員的職位等級或排列順序。如明代趙南星在書信中提到“齒位之卑”,即自謙官職低微;元代文獻中“齒位相等”則指官員地位相當。
特指長壽與高位的結合。唐代韋應物詩句“齒位并”即形容年齡與官位兼具的狀态,權德輿的墓志銘中“齒位皆屈”則表達兩者均未顯達的遺憾。
部分現代文獻(如)提到“齒位”在醫學領域可指牙齒位置,但此用法更規範的術語應為“牙位”,即通過象限編號标記牙齒位置(如智齒标記為“8”)。需注意區分語境,避免混淆。
提示:若需了解古代禮儀或職官制度的具體案例,可參考《周禮》《續資治通鑒》等文獻;醫學相關用法建議查閱專業口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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