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侈泰 ”。1.奢侈無度。 唐 李德裕 《丹扆六箴》之四:“ 魏 叡 侈汰, 淩霄 作宮。”《新唐書·潘孟陽傳》:“而伎媵用度過侈汰,人多指怒之。”《明史·郭應聘傳》:“官 南京 ,與 海瑞 敦儉素,士大夫不敢侈汰。”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錢蔔巫》:“其父 東陵 ,豪富侈汰,每食包子,輒棄其角,狼藉滿地。”
(2).驕縱。《新唐書·田弘正傳》:“ 季安 侈汰,鋭殺罰, 弘正 從容規切,軍中賴之,翕然歸重。”
侈汰(chǐ tài)是漢語中一個形容行為作風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生活奢侈無度、行為驕縱放縱,帶有明顯的貶義色彩。以下從詞典釋義角度詳細解析:
侈汰即由上述二字複合而成,具體包含兩層含義:
形容生活用度鋪張浪費,追求過度享樂。如《漢書·夏侯勝傳》批評權貴“奢泰亡度”,其中“泰”與“汰”相通。
指因財富或權勢而行為傲慢、不拘禮法。如《國語·晉語八》載“驕泰奢侈”,韋昭注:“泰,侈也”,揭示其與禮制相悖的特質。
明确釋義為“奢侈放縱”,引《新唐書·李晟傳》例證:“(李願)位九卿子,豪侈汰侈。”
釋為“奢侈驕縱”,并指出“汰”通“泰”,源出《左傳》《國語》等典籍 。
強調其“生活奢侈,行為越軌”的雙重含義,引《荀子·仲尼》“閨門之内,般樂奢汰”為證 。
注:本文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辭源》《古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釋義與例證均有典籍依據,符合學術規範。
“侈汰”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hǐ tài,其含義可從以下三個方面解析:
基本含義
該詞同“侈泰”,主要指奢侈無度,形容生活揮霍浪費、過度追求享受。例如《新唐書》中記載“伎媵用度過侈汰”,即批評用度過于奢華。
引申含義
亦可表示驕縱,指性格傲慢放縱。如《新唐書·田弘正傳》提到“季安侈汰,鋭殺罰”,描述人物因驕縱而濫用刑罰。
詞源與用法
注意:部分資料(如)提出“侈汰”有“淘汰奢華事物”的引申義,但此解釋缺乏權威文獻佐證,可能為現代誤讀。建議以傳統釋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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