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 時, 秦晉殽 之戰, 秦 将 孟明視 被俘。獲釋時, 孟 謂 晉君 曰:“三年将拜君賜。”後三年, 秦 果然出兵伐 晉 複仇。又敗, 晉 人譏之為“拜賜之師”。見《左傳·文公二年》。後因以諷刺為複仇而又失敗的出兵。
拜賜之師
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漢語成語,其含義深刻且具有特定語境色彩。以下從權威詞典及文獻角度進行解釋:
該成語最早見于《左傳·文公二年》。據載,春秋時期秦晉交戰,晉國将領孟明視戰敗被俘,後獲釋歸國。其父晉國大夫先轸認為釋放敵将乃決策失誤,憤言:“孟明視若生還,必為晉患,是謂‘拜賜之師’也!”。
本義指因敵人“恩賜”(實為戰略失誤)而得以保全并伺機複仇的軍隊。《漢語大詞典》釋義為:“指因敵方給予機會而重整旗鼓、意圖報複的軍隊”。
強調對手因輕敵或失誤,反而助長對方實力,隱含“養虎為患”的警示。如《成語源流大辭典》指出:“此語暗含對決策者縱虎歸山的諷刺”。
可泛指因對手疏忽而獲得反制機會的群體或策略,常見于博弈論分析。
“秦伯猶用孟明……孟明增修國政,重施于民。趙成子言于諸大夫曰:‘秦師又至,将必辟之,懼而增德,不可當也。’”(《左傳·文公三年》),印證“拜賜之師”的後續複仇行動。
明确标注其比喻義為“因敵方寬容而積蓄力量的複仇者”。
企業競争中,若放任核心技術流失,無異于為對手培養“拜賜之師”。
參考資料來源:
“拜賜之師”是一個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與曆史典故相關,需結合權威資料進行解析:
一、基本釋義
該成語用以諷刺為複仇而發兵卻再次失敗的行為,暗含對不自量力或策略失當的譏諷。
二、典故出處
源自《左傳·文公二年》記載的秦晉殽之戰:
三、常見誤解辨析
需注意部分資料(如)将該成語解釋為“尊師重道”,實為混淆。其本義與軍事失敗相關,并無尊師含義,需以《左傳》及權威詞典釋義為準。
四、用法場景
多用于文學或曆史評論中,形容因盲目行動導緻重複失敗的情形,含貶義。例如:“這場貿然發動的戰役,無異于拜賜之師。”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左傳》原文或漢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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