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版稅。出版單位據所出版圖書的售價與印數,按百分比付給作者的報酬。 魯迅 《書信集·緻孫用》:“定價他們自己去增加了一角,這就和闆稅相關。”
“闆稅”是“版稅”的舊稱,指的是出版單位根據圖書的售價與印數,按一定比例支付給作者的報酬。該詞源自民國時期,魯迅在書信中曾提到這一用法,例如:“定價他們自己去增加了一角,這就和闆稅相關”。
定義與計算方式
闆稅的計算通常以圖書售價和銷售數量為基礎,按百分比支付給作者。例如,若某書定價100元,版稅率為10%,每售出一本作者可得10元。
曆史背景
該詞多見于20世紀早期的文獻,屬于曆史用法,現多用“版稅”一詞。現代版權體系中,版稅不僅適用于圖書,還涵蓋影視、音樂等作品的版權收益。
與其他術語的區别
需注意部分資料(如)将“闆稅”解釋為“固定比例的稅款”,這與主流定義不同,可能是因詞義演變或誤用導緻。建議結合上下文語境判斷具體含義。
闆稅是一個漢字詞語,一共兩個字。它的拆分部首是“木”和“稅”,其中“木”是指木頭,表示與木材相關,而“稅”表示稅收。因此,通過拆分部首我們可以推測出“闆稅”與木材稅收有關。
“闆稅”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古代社會中,木材是一種重要的經濟資源,用于建築、制作家具、船隻等方面。為了管理木材資源,國家采取了征收木材稅的措施,這就是“闆稅”的由來。
在繁體字中,闆稅的寫法沒有變化,仍然是「闆稅」。
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根據古代字典《說文解字》,“闆”字的古代寫法是以“牌”的形狀作為象形符號來表示木材。在“稅”字的古代寫法中,上方是一個“禾”的形狀,表示農作物,下面是一個“人”的形狀,表示人民。這種寫法強調了稅收與農民的關系。
1. 政府對木材行業征收了高額的闆稅。
2. 那個地區的木材資源豐富,因此征收的闆稅較高。
1. 關稅:國家對進出口商品征收的稅收。
2. 國稅:國家對全國範圍内的經濟活動征收的稅收。
3. 個稅:對個人所得征收的稅收。
征木稅、木材稅
免稅、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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