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雖違背常道,但仍合于義理。《北史·尒朱榮傳》:“ 榮 女先為 明帝 嬪,欲上立為後,帝疑未決。給事黃門侍郎 祖瑩 曰:‘昔 文公 在 秦 , 懷嬴 入侍。事有反經合義,陛下獨何疑焉?’” 唐 溫大雅 《大唐創業起居注》:“不為欺紿,自然反經合義,妙盡機權。” 唐 劉知幾 《史通·雜說中》:“然 楊 能反經合義,足矯奢葬之愆。”亦作“ 反經合道 ”。 明 徐渭 《女狀元》第一出:“此正教做以叔援嫂,因急行權;矯詔誅羌,反經合道。”
反經合義(fǎn jīng hé yì)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辯證色彩的成語,其核心内涵指行為雖違反常規法則,卻符合道義準則。該詞出自《文心雕龍·辨騷》:"雖取镕經意,亦自鑄偉辭",後經演變形成固定表達,體現中國古代哲學"經權之辨"的辯證思想。
從漢語詞典學角度解析包含三層含義:
現代用法常見于評價特殊情境下的決策行為,例如《人民日報》在評價改革開放政策時曾引用該成語,強調"突破體制束縛而堅守為民初心"的改革智慧。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表面上違反常規,實際上合乎正理"的特定語境用法。
“反經合義”是一個漢語成語,具體解釋如下:
原始出處
源自《北史·爾朱榮傳》:北魏時期,大臣祖瑩引用春秋時期晉文公與秦穆公之女懷嬴的典故,勸說皇帝立爾朱榮之女為後,稱“事有反經合義”,即看似不合禮法,實為權宜之策。
後世引用
若需更多例句或文獻用例,可參考《北史》原文及《史通》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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