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予以釋放,停止服刑。 宋 蘇轼 《奏為法外刺配罪人待罪狀》:“ 巽 先充書手,因受贓虛消稅賦,刺配本州牢城,尋即用倖計構胥吏醫人託患放停。又為詐将産業重疊當出官鹽,刺配 滁州 牢城,依前託患放停歸鄉。” 宋 劉昌詩 《蘆蒲筆記·卞氏二牒》:“宣徽院押到殿前承旨 卞居讓 ,宿患癱風病,翰林院著醫官 裴裔 看驗,久遠不堪醫治,引見奉聖旨放停,送宣徽院者。”
關于“放停”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放停”指予以釋放,停止服刑,常用于古代司法或軍事場景中,表示解除對犯人或士兵的拘禁或服役狀态。例如:宋代蘇轼《奏為法外刺配罪人待罪狀》中,提到犯人通過“托患放停”得以釋放。該詞現代使用較少,多見于文獻。
在詩詞中,“放停”可表達停止、暫停的抽象含義,如:
該詞屬于古漢語詞彙,現代需注意語境:
放停是一個常用詞彙,形容控制、行動或狀态的改變。它可以表達放下、停下、不再繼續等含義。
部首:人止。放停的部首是“人”和“止”,表示與人有關的停止行動。
筆畫:放停的總筆畫數為10畫。
來源:放停這個詞的來源比較簡單,放和停都是常見的詞彙,它們的合并就形成了放停這個詞。它在象形文字的基礎上演變而來,形容人們對活動的控制。
繁體字:放停的繁體字為「放停」。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放停的寫法沒有太大的變化,和現代漢字的寫法基本保持一緻。
例句:
1. 他在工作中做事認真,一點也不放隨便放停。
2. 我們需要在一段時間内放停一下,休息一下下再繼續前進。
組詞:放松、停止、放下、停留等。
近義詞:停止、休息、閉嘴、斷絕等。
反義詞:繼續、開始、行動、活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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