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方的重任,指地方長官的職位。 三國 魏 曹操 《謝襲費亭侯表》:“雙金重紫,顯以方任;雖不識義,庶知所尤。”《三國志·魏志·滿寵傳》“ 淩 支黨毀 寵 ” 裴松之 注引《世語》:“ 王淩 表 寵 年過耽酒,不可居方任。”《資治通鑒·魏明帝太和五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方任,方面之任也。”《文選·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朝旨以董司嶽牧,敷興邦教,方任雖重,比此為輕。” 張銑 注:“方任,謂太守也。言太守雖重,比此司徒侍中之職,太守為輕也。” 唐 權德輿 《送安南裴都護》詩:“莫言方任遠,且貴主憂分。” 清 郝懿行 《宋瑣言》卷上:“ 義康 少而聰察,及居方任,職事修理,性好吏職,鋭意文案,糾剔是非,莫不精盡。”
“方任”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一方的重任,指地方長官的職位”。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方任”屬于曆史行政術語,需結合具體文本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三國志》《資治通鑒》等原始文獻(來源:、3、5)。
方任(fāng rèn)是一個詞語,由兩個漢字組成。它的意思是“充滿才幹和能力,能夠勝任各種工作或職責。”
拆分部首:方(方塊)+ 任(人字旁)
方的筆畫數:4畫
任的筆畫數:6畫
方任的出現可以追溯到《尚書·禹貢》。《尚書》是中國古代的經典書籍之一,記載了周朝太廟的建設情況。其中有一句描述:“奠汝方任。”意指謙遜地接受職責,勤勉地履行工作。
繁體字為“方任”。
在古時候,方任的寫法略有變化。方字的古代寫法是“⺇”,而任字的古代寫法是“人”。因此,方任在古代寫作“⺇人”。
他擔任公司經理已經多年,展現了他的方任能力。
作為一名教師,她業務能力出色,非常方任。
方任能力、勝任方面、任勞任怨
能幹、勝任、稱職
不稱職、不勝任、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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