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僧人所穿的袈裟。因平攤為方形,故稱。 唐 許渾 《泊蒜山津聞東林寺光儀上人物故》詩:“雲齋曾宿借方袍,因説浮生大夢勞。” 宋 王谠 《唐語林·補遺三》:“﹝僧 從誨 ﹞累年供奉,望方袍之賜,以耀法門。” 元 辛文房 《唐才子傳·道人靈一》:“一食自甘,方袍便足;靈台澄皎,無事相幹。”
(2).借指僧人。 唐 司空曙 《題淩雲寺》詩:“不與方袍同結社,下歸塵世竟如何?” 南唐 劉崇遠 《金華子雜編》卷下:“ 贊皇 李公 之鎮 浙 右,以 南朝 衆寺,方袍且多,其中必有妙通《易》道者。因帖下諸寺,令擇一人,送至府中。”
方袍是漢語中具有宗教與文化内涵的古代服飾專稱,以下從五個角度解析其核心含義:
基本釋義
方袍指僧侶或道士穿着的方形外衣,形制寬大,衣襟方正,象征修行者的身份。《漢語大詞典》定義為“僧人所穿的袈裟,因平攤為方形而得名”。漢典網補充其材質多為粗布,色調以青、褐為主,體現宗教樸素理念。
形制特征
據國學大師網記載,方袍區别于世俗服飾的關鍵在于“方領方袖”,且需遵守“三衣一缽”制度。唐代典籍《教修十二頭陀經》規定方袍須以零碎布片拼綴,寓意斷除物欲。
文化象征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數據庫顯示,方袍在文學中常作隱逸符號。白居易《贈僧五首》以“方袍石室白雲深”喻超脫塵世,宋代《五燈會元》更将“脫卻方袍”與頓悟禅機相關聯。
曆史演變
南北朝時期方袍僅限僧侶使用,至唐宋逐漸被道士采納。明代《三才圖會》記載方袍出現刺繡雲紋,形制趨于世俗化,清代後多用于佛道儀式場合。
宗教規範
《百丈清規》規定方袍需“右衽交疊”,穿着時配以絲縧或麻繩,不同宗派在衣緣紋樣上存在差異。臨濟宗衣領綴九條布條,曹洞宗則用七條以示宗風區别。
“方袍”一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結合不同文獻資料可綜合解釋如下:
僧人所穿的袈裟
因袈裟平攤後呈方形,故稱“方袍”。這一用法在唐代詩歌和史料中常見,例如:
借指僧人
因袈裟為僧人标志性服飾,“方袍”逐漸成為僧人的代稱。例如:
補充說明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學作品中,現代語境較少使用。其含義與佛教文化密切相關,既指具體服飾,也通過借代體現僧侶群體的身份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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