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四方諸侯之國;四鄰之國。《詩·大雅·大明》:“厥德不回,以受方國。” 鄭玄 箋:“方國,四方來附者。”《宋書·蠻夷傳·師子國》:“四海之外,無往不伏,方國諸王,莫不遣信奉獻,以表歸德之誠。”
(2).泛指天下,國家。 唐 韓愈 《順宗實錄五》:“惟皇天祐命烈祖,誕受方國。”
(3).指四方州郡。《後漢書·胡廣傳》:“臣等竊以為 廣 在尚書,劬勞日久,後母年老,既蒙簡照,宜試職千裡,匡寧方國。 陳留 近郡。今太守任缺。 廣 才略深茂,堪能撥煩,願以參選。” 宋 蘇轼 《賜新除翰林學士許将赴阙诏》:“出殿方國,則脩儒術以飾吏事;入備顧問,則酌民言以廣上聽。”
方國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包含以下核心含義:
四方諸侯之國
指古代受中央政權統轄的周邊諸侯國。此義源于商周時期的政治制度,如《詩經·大雅》中“克鹹厥功,四方既平”的“四方”即指臣服的方國。
與中央王朝并立的政權
特指夏商周時期與中原王朝并存的獨立政權,如甲骨文記載的“羌方”“鬼方”等,均屬區域性政治實體。
地理與疆域概念
“方”取“方位”之義,“國”指地域政權,合稱指代特定區域内的邦國。《周禮·夏官》有“方千裡曰王畿”,體現以方位劃分的領土意識。
民族與地方治理
引申指邊疆民族政權,如《漢書》稱匈奴為“北狄方國”。後亦指地方行政單位,如宋代“方國”可指州郡轄區。
注:因搜索結果未提供直接鍊接,釋義依據《漢語大詞典》《古代漢語詞典》等權威工具書内容綜合整理,語義溯源涵蓋先秦文獻及甲骨文研究。
“方國”是中國古代曆史研究中的重要概念,其含義可從學術定義、曆史演變及文獻記載等角度綜合解析:
早期國家形态
方國是由原始部落演變而來的政治實體,以血緣關系為基礎,形成高于部落的穩定獨立政權,屬于城邦式原始國家。蘇秉琦提出,方國是繼“古國”(早期城邦)之後更複雜的國家形式,代表紅山文化等區域率先進入邦國階段。
聯合城邦制結構
商朝時期,方國與古國共同構成“方國聯盟”,形成松散的聯合政體。狹義指甲骨文中以“X方”命名的部落(如“鬼方”),廣義涵蓋所有與中原王朝并立的政權。
商朝末期的孤竹國(伯夷、叔齊讓國典故涉及)即屬典型方國,通過甲骨文可追溯其與商王朝的互動。
方國既是曆史文獻中的地域政治概念,也是現代考古學定義的早期國家形态,需結合出土文獻與學術理論綜合理解。欲進一步探究可參考殷墟甲骨研究及蘇秉琦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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