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幡幢華蓋之類。《南齊書·高帝紀上》:“至是又上表禁民間華僞雜物:不得以金銀為箔……不得用紅色為幡蓋衣服。” 唐 岑參 《登千福寺楚金禅師法華院多寶塔》詩:“焚香如雲屯,幡蓋珊珊垂。” 明 徐弘祖 《徐霞客遊記·黔遊日記一》:“其西有 桃源洞 ,相去五裡,須秉炬深入,中多幡蓋纓絡之物。”參見“ 旛蓋 ”。
幡蓋是漢語中由"幡"與"蓋"組成的複合詞,特指古代宗教儀式和皇家儀仗中使用的裝飾性器具組合。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五方面闡釋:
一、基本釋義 "幡"本指垂直懸挂的長條形旗幟,《說文解字》載"幡,書兒拭觚布也",後引申為宗教儀式中繪有經文圖案的帛旗。"蓋"即傘狀華蓋,《周禮·春官》注疏"蓋,所以覆物"指其遮蔽功能。二字組合成詞最早見于東漢佛經譯本,專指佛教儀仗中的幡旗與寶蓋組合。
二、形制結構 根據《敦煌石窟藝術辭典》記載,幡蓋體系包含三重結構:頂部為絲綢制成的傘形華蓋,中部懸挂繡有經咒的三角形幡旗,底部綴有彩色流蘇和金屬鈴铎。唐代《法苑珠林》載"金銅幡蓋高九丈,懸諸鈴佩",說明其材質包含絲綢、金屬、木材等複合工藝。
三、宗教象征 在佛教典籍中,幡蓋具有三重象征意義:①《大智度論》将傘蓋喻為"遮覆煩惱"的智慧,②《華嚴經》以飄動的幡旗象征"法音宣流",③組合形态代表"天穹覆蓋、佛法無邊"的宇宙觀。道教《雲笈七籤》亦記載類似儀軌,但改稱"幢幡寶蓋"。
四、曆史流變 北朝石窟造像中已出現手持幡蓋的供養人形象,至唐代形成固定規制,《唐六典》規定皇家寺院需設"幡蓋二十四具"。宋代《東京夢華錄》記載汴梁相國寺"幡蓋如林,香煙似霧"的盛況。明清時期逐漸簡化為單層傘蓋配短幡,現常見于漢傳佛教寺院的天王殿前。
五、現代遺存 北京故宮博物院藏明代《出警入跸圖》繪有完整幡蓋儀仗,山西佛光寺保存着唐代石雕幡蓋基座,日本正倉院現存奈良時代傳入的"唐式幡蓋"實物。當代佛教法會仍沿用簡化版幡蓋,如河北柏林禅寺年度法會使用的刺繡幡蓋組合,其形制可追溯至《禅門清規》記載的宋代樣式。
“幡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源信息解釋如下:
“幡蓋”由“幡”(旗幟)和“蓋”(帳幕、華蓋)組成,本義指古代用于儀仗或裝飾的幡幢與華蓋類器物。例如唐代岑參詩中“焚香如雲屯,幡蓋珊珊垂”便描繪了宗教場合中幡蓋垂挂的場景。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儀仗制度或詩詞中的具體意象,可查閱《南齊書》或《全唐詩》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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