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道友。 南朝 梁武帝 《金剛般若忏文》:“ 恆 沙衆生,皆為法侶。”《南史·孫瑒傳》:“時 興皇寺 慧朗法師 該通釋典, 瑒 每造講筵,時有抗論,法侶莫不傾心。” 前蜀 杜光庭 《皇太子青城山修齋詞》:“召十洲之法侶,約三洞之玄科。”
“法侶”是漢語中具有佛教文化色彩的複合詞,由“法”與“侶”組合而成。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詞源與構成 “法”在佛教語境中特指佛法、教義,如《佛學大辭典》釋義“法為佛陀所宣說之真理”;“侶”本義為同伴、伴侶,如《說文解字》載“侶,徒侶也”。二字結合後,構成“共同修習佛法的同伴”這一核心語義。
佛教術語定義 在佛教典籍中,“法侶”專指共同修行的僧團成員或信衆群體。如唐代義淨《南海寄歸内法傳》記載:“凡諸法侶,共住同餐”,體現僧團共修共學的宗教關系(參考來源:台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語義擴展與文學應用 該詞在文學作品中延伸出“志同道合者”的泛化含義。例如南朝沈約《栖禅精舍銘》雲“法侶晨寂,支徒夜閑”,既指僧侶群體,亦暗喻精神契合的友人群體(見《漢典》詞條考據)。
現代辭書規範釋義 權威辭書《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标注其雙重屬性:既為宗教術語,亦可作普通文言詞彙使用,釋義為“僧徒或修道之友”(第七版,商務印書館)。
“法侶”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1. 基本含義
“法侶”讀作fǎ lǚ,原指共同修行的道友或僧侶,常見于佛教或宗教語境中,強調因共同信仰或修行目标而結成的夥伴關系。例如南朝梁武帝在《金剛般若忏文》中提到“恒沙衆生,皆為法侶”,即用“法侶”代指共同修佛的衆生。
2. 詞源與結構
3. 曆史文獻中的用法
4. 現代語境中的擴展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夫妻間互相敬重的伴侶”,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是對詞義的引申或誤讀。傳統及權威資料中,“法侶”仍以宗教、修行相關的含義為主。
5. 近義詞與相關概念
“法侶”的核心含義是宗教或修行領域的同伴,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南史》、梁武帝忏文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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