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侶的意思、法侶的詳細解釋
法侶的解釋
猶道友。 南朝 梁武帝 《金剛般若忏文》:“ 恆 沙衆生,皆為法侶。”《南史·孫瑒傳》:“時 興皇寺 慧朗法師 該通釋典, 瑒 每造講筵,時有抗論,法侶莫不傾心。” 前蜀 杜光庭 《皇太子青城山修齋詞》:“召十洲之法侶,約三洞之玄科。”
詞語分解
- 法的解釋 法 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
- 侶的解釋 侶 ǚ 伴:侶伴。伴侶。愛侶。情侶。舊侶。 結為伴侶:“侶魚蝦而友麋鹿”。 筆畫數:; 部首:亻; 筆順編號:
網絡擴展解釋
“法侶”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1. 基本含義
“法侶”讀作fǎ lǚ,原指共同修行的道友或僧侶,常見于佛教或宗教語境中,強調因共同信仰或修行目标而結成的夥伴關系。例如南朝梁武帝在《金剛般若忏文》中提到“恒沙衆生,皆為法侶”,即用“法侶”代指共同修佛的衆生。
2. 詞源與結構
- “法”:指佛法、法度,引申為宗教規範或修行準則;
- “侶”:即伴侶、同伴。
組合後意為“遵循佛法(或道法)的同修者”。
3. 曆史文獻中的用法
- 南朝《南史·孫瑒傳》記載孫瑒與慧朗法師論道時,“法侶莫不傾心”,此處指參與講經的僧衆。
- 前蜀杜光庭的《皇太子青城山修齋詞》中“召十洲之法侶”,則指召集各地修道之士。
4. 現代語境中的擴展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夫妻間互相敬重的伴侶”,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是對詞義的引申或誤讀。傳統及權威資料中,“法侶”仍以宗教、修行相關的含義為主。
5. 近義詞與相關概念
- 道友:道教中對同修者的稱呼;
- 僧伽:佛教中僧團的總稱;
- 同參:禅宗用語,指共同參禅者。
“法侶”的核心含義是宗教或修行領域的同伴,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南史》、梁武帝忏文等古籍。
網絡擴展解釋二
法侶是一個漢字詞語,拆分部首為法(旁)和侶(本),共計8畫。法侶這個詞的來源多樣,其中之一是指妻子,源自古代文獻中對于配偶的稱呼。在繁體字中,法侶的寫法仍然是法侶。在古時候,法侶的寫法可能存在一些變種,具體因時代和地域而異。一個例句可以是:“他和他的法侶過着幸福的生活。”關于組詞,法侶可以與其他詞彙組合成詞,如法侶關系、法侶情緣等。至于近義詞和反義詞,由于法侶的含義較為特殊,較難找到明确的近義詞和反義詞。希望這些信息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有其他問題,請隨時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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