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語。謂諸法(物質與精神現象的總和)由因緣而生,并無獨立存在的實體。《法華經·藥草喻品》:“聞諸法空,心大歡喜。” 唐 李邕 《國清寺碑》序:“三歸法空,一處心浄。” 呂澂 《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六講:“大乘般若流行以後,法空的意義得到闡揚,成為學說上一個最顯著的特點。”
“法空”是佛教術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解析:
基本定義
指一切物質與精神現象(統稱“諸法”)均由因緣和合而生,無獨立存在的實體。例如杯子由泥土、人工等因緣聚合而成,脫離這些條件則無法存在。
理論基礎
源自“緣起性空”思想,即萬物本質為空性。佛教将現象分為色法(物質)和心法(精神),二者皆無自性。
破除執念
通過體悟法空,可消解對物質世界的執着。如《法華經》所言“聞諸法空,心大歡喜”,指認知空性後獲得解脫。
修行境界
高僧大德達到“法空”境界時,心靈超脫塵世紛擾,呈現空靈狀态。這種境界也被引申用于形容藝術創作中的超凡意境。
在佛教史上,法空觀經曆了演變:
提示:若需深入理解,可結合《中論》的“三是偈”:“衆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 text{緣起即性空} $),此為法空思想的經典表述。
《法空》是一個有着深刻意義的詞語,通常用來表達一種境界或概念。它指的是超越一切分别、矛盾和界限的境地,是指一種解脫生死輪回的境界。
《法空》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氵」和「穴」,它的總筆畫數是11畫。
《法空》一詞源自佛教,是佛經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它可以追溯到古代印度佛教的傳統,後來在中國逐漸傳承開來。
《法空》的繁體字為「法空」,拼音為fǎ kōng。
在古代漢字中,「法空」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無論是哪個時代,它所代表的基本概念和境界是相似的。
例句:
1. 修行者追求的目标是達到法空的境界。
2. 隻有超越世俗的困擾,人們才能感受到法空的真正意義。
組詞:
1. 法界 - 指的是佛教中的一種場域,是所有法的總體。
2. 法音 - 指的是佛經的閱讀和傳頌聲音。
3. 無法無空 - 指的是超越一切法域的境界。
近義詞:
1. 法界 - 法空所在的領域或境界。
2. 空寂 - 表示超越萬象的甯靜境地。
反義詞:
1. 紛擾 - 指的是世俗的喧嚣和雜念。
2. 有法有空 - 指的是繁雜的事物和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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