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媒人。 宋 吳自牧 《夢粱錄·嫁娶》:“或伐柯人兩家通報,擇日過帖。”參見“ 伐柯 ”。
“伐柯人”是漢語中對媒人的雅稱,其詞源可追溯至《詩經·豳風·伐柯》中的名句:“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原詩以砍伐樹枝制作斧柄(柯)需要斧頭為喻,說明娶妻必須通過媒人牽線,由此衍生出“伐柯人”這一職業代稱。
從詞義結構分析,“伐”指砍伐,“柯”為斧柄,合指制作工具的過程,引申為締結姻緣的中間角色。漢代鄭玄在《毛詩注疏》中強調“以喻媒妁所以用禮”,表明該詞承載着古代婚嫁禮儀的制度化内涵。宋代朱熹《詩集傳》進一步闡釋:“柯,斧柄也。程子曰:柯,斧柄之長三尺,有法度之謂”,突顯媒人在婚姻中起到的規範作用。
在文化意象層面,《禮記·曲禮》記載“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印證了伐柯人作為禮法執行者的社會功能。明清時期《幼學瓊林》将“伐柯人”與“冰人”“月老”并列為三大媒人稱謂,體現其在中國婚俗文化中的穩固地位。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文學修辭,如錢鐘書《圍城》中“這位蘇小姐是鮑小姐的伐柯人”,仍保留着典雅的語言風格。
“伐柯人”是中國古代對媒人的一種雅稱,其含義及背景如下:
該詞源自《詩經·豳風·伐柯》中的詩句:“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詩中用“砍伐斧柄必須用斧頭”作比喻,說明娶妻必須通過媒人,由此産生了以“伐柯人”代指媒人的用法。
婚姻禮制象征
古代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禮制,媒人作為溝通兩家的橋梁,地位如同詩中“斧頭”般不可或缺。
相關衍生詞
多用于文言或文學語境,如宋代文獻記載婚俗時使用“伐柯人”,而口語中更常見“媒婆”“紅娘”等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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