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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币的意思、法币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法币的解釋

[paper currency issued by the KMT government from 1935 onwards]1935年以後,*********政府發行的紙币,1948年為金圓券所代替

詳細解釋

由國家以法律賦予強制通用力的貨币。特指*********政府1935年11月實行币制改革後,法定由中央、中國、交通、中國農民四大銀行發行流通的紙币。 巴金 《寒夜》九:“四磅奶油大蛋糕法币一千六百元。” 周而複 《上海的早晨》第一部十二:“隻要把僞法币僞金圓券變成貨,那一定賺錢。”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法币的定義包含兩個層面的含義,需結合曆史與現代語境進行解釋:

一、廣義概念:法定貨币

法币是“法定貨币”或“法償币”的簡稱,指國家通過法律強制規定流通的貨币。其核心特點包括:

  1. 法律強制性:任何公民或經濟主體必須接受法币作為支付工具,例如人民币在中國境内具有不可拒收性。
  2. 發行控制權:由中央銀行或政府授權機構統一發行,例如美聯儲管理美元、中國人民銀行管理人民币。
  3. 經濟功能:作為統一計價單位、交易媒介和宏觀調控工具,幫助穩定物價、促進資源配置。

二、曆史特指:1935-1948年中國國民政府貨币

在特定曆史語境下,“法币”專指1935年11月至1948年8月期間國民政府發行的法定貨币:

  1. 背景與改革:為應對銀本位危機,1935年實行“法币改革”,廢除銀元流通,改為紙币制度,初期與英鎊、美元挂鈎。
  2. 特征與問題:
    • 發行權集中于中央、中國、交通三銀行;
    • 抗日戰争期間因超發導緻嚴重通貨膨脹,1948年被金圓券取代。
  3. 國際影響:通過出售白銀換取外彙儲備,成為國際貨币體系調整的案例。

三、對比與總結

對比項 廣義法币(現代) 曆史法币(國民政府)
法律地位 國家強制流通 政府強制流通但後期失效
發行目的 經濟穩定與發展 應對財政危機與貨币體系改革
國際關聯 浮動彙率或挂鈎多種貨币 初期與英鎊、美元單一挂鈎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币的金融作用或曆史事件細節,可參考和訊網經濟分析(-2)或搜狗百科(-4)等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二

法币是指一國政府頒布并公開流通的貨币。現代漢字中,“法”字的部首是“水”,總共有四畫。在繁體字中,“法”字的寫法基本保持一緻,在繁體字中的部首也是“水”,四畫。法币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紙币發行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宋朝。當時,宋朝政府發行紙币來方便人民進行交易。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中,“法”字的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但整體的意義和用法并無區别。 以下是關于法币的例句: 1. 這種貨币的價值是由政府法定,也就是法币。 2. 我們國家的法币是人民币。 一些與法币相關的詞彙包括: 1. 貨币 - 指廣義上流通并被接受作為交換媒介的價值符號。 2. 紙币 - 指由紙制成的流通貨币,如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主要貨币都是紙币。 3. 金币 - 指由貴金屬制成的流通貨币,以金為主要成分。 值得注意的是,法币的反義詞并無固定用法。常見的反義詞可以根據具體語境來決定,比如以現金、實物交易等方式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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