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币的意思、法币的詳細解釋
法币的解釋
[paper currency issued by the KMT government from 1935 onwards]1935年以後,*********政府發行的紙币,1948年為金圓券所代替
詳細解釋
由國家以法律賦予強制通用力的貨币。特指*********政府1935年11月實行币制改革後,法定由中央、中國、交通、中國農民四大銀行發行流通的紙币。 巴金 《寒夜》九:“四磅奶油大蛋糕法币一千六百元。” 周而複 《上海的早晨》第一部十二:“隻要把僞法币僞金圓券變成貨,那一定賺錢。”
詞語分解
- 法的解釋 法 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
- 币的解釋 币 (幣) ì 交換各種商品的媒介:貨币。外币。人民币。币值(貨币的價值)。 筆畫數:; 部首:巾; 筆順編號:
網絡擴展解釋
法币的定義包含兩個層面的含義,需結合曆史與現代語境進行解釋:
一、廣義概念:法定貨币
法币是“法定貨币”或“法償币”的簡稱,指國家通過法律強制規定流通的貨币。其核心特點包括:
- 法律強制性:任何公民或經濟主體必須接受法币作為支付工具,例如人民币在中國境内具有不可拒收性。
- 發行控制權:由中央銀行或政府授權機構統一發行,例如美聯儲管理美元、中國人民銀行管理人民币。
- 經濟功能:作為統一計價單位、交易媒介和宏觀調控工具,幫助穩定物價、促進資源配置。
二、曆史特指:1935-1948年中國國民政府貨币
在特定曆史語境下,“法币”專指1935年11月至1948年8月期間國民政府發行的法定貨币:
- 背景與改革:為應對銀本位危機,1935年實行“法币改革”,廢除銀元流通,改為紙币制度,初期與英鎊、美元挂鈎。
- 特征與問題:
- 發行權集中于中央、中國、交通三銀行;
- 抗日戰争期間因超發導緻嚴重通貨膨脹,1948年被金圓券取代。
- 國際影響:通過出售白銀換取外彙儲備,成為國際貨币體系調整的案例。
三、對比與總結
對比項 |
廣義法币(現代) |
曆史法币(國民政府) |
法律地位 |
國家強制流通 |
政府強制流通但後期失效 |
發行目的 |
經濟穩定與發展 |
應對財政危機與貨币體系改革 |
國際關聯 |
浮動彙率或挂鈎多種貨币 |
初期與英鎊、美元單一挂鈎 |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币的金融作用或曆史事件細節,可參考和訊網經濟分析(-2)或搜狗百科(-4)等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二
法币是指一國政府頒布并公開流通的貨币。現代漢字中,“法”字的部首是“水”,總共有四畫。在繁體字中,“法”字的寫法基本保持一緻,在繁體字中的部首也是“水”,四畫。法币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紙币發行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宋朝。當時,宋朝政府發行紙币來方便人民進行交易。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中,“法”字的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但整體的意義和用法并無區别。
以下是關于法币的例句:
1. 這種貨币的價值是由政府法定,也就是法币。
2. 我們國家的法币是人民币。
一些與法币相關的詞彙包括:
1. 貨币 - 指廣義上流通并被接受作為交換媒介的價值符號。
2. 紙币 - 指由紙制成的流通貨币,如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主要貨币都是紙币。
3. 金币 - 指由貴金屬制成的流通貨币,以金為主要成分。
值得注意的是,法币的反義詞并無固定用法。常見的反義詞可以根據具體語境來決定,比如以現金、實物交易等方式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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