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唐書·文藝傳中·宋之問》:“ 武後 遊 洛 南 龍門 ,詔從臣賦詩,左史 東方虯 詩先成,後賜錦袍, 之問 俄頃獻,後覽之嗟賞,更奪袍以賜。”後因稱競賽中獲勝為“奪袍”。 唐 杜甫 《寄李十二白二十韻》:“龍舟移棹晚,獸錦奪袍新。”亦稱“ 奪錦 ”。 明 高啟 《謝賜衣》詩:“被澤徒深厚,慚無奪錦才。”
"奪袍"是中國古代文學典故中的特殊文化符號,其核心含義指通過才華競争赢得榮譽。該典故源于唐代宮廷賞賜制度,《舊唐書·宋之問傳》記載:武則天遊洛陽龍門時命群臣賦詩,先賜錦袍予左史東方虬,後因宋之問詩作更佳,遂"奪袍衣之"轉賜宋之問。
該典故包含三層語義演變:
該典故的現代應用多出現于學術評價體系,常被借喻為通過公平競争取代原有優勢者的晉升現象。北京大學《中國典故大辭典》指出,其核心價值在于強調"動态競争機制下才能的即時性認證"。
“奪袍”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漢語詞彙,其含義與文學競賽中的獲勝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奪袍”出自《新唐書·文藝傳中·宋之問》。據記載,武則天遊覽洛陽龍門時,命群臣即興賦詩。左史東方虬率先完成,武則天賜其錦袍以示嘉獎。但隨後宋之問的詩作更為出色,武則天便收回錦袍改賜宋之問。
後以“奪袍”代指在詩文競賽中拔得頭籌,或比喻才華出衆、超越他人。例如唐代杜甫《寄李十二白二十韻》中“獸錦奪袍新”一句,即用此典贊美李白的文才。
現多用于文學或學術領域,形容競賽、評比中的勝出者,或引申為某人在專業領域表現卓越。例如:“他在詩詞大賽中一舉奪袍。”
若需進一步了解典故細節或曆代文學引用,可參考《新唐書》原文及相關詩詞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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