遁天之刑的意思、遁天之刑的詳細解釋
遁天之刑的解釋
謂違背自然規律所受的刑罰。《莊子·列禦寇》:“自是,有德者以不知也,而況有道者乎,古者謂之遁天之刑。” 郭象 注:“仍自然之能以為己功者,逃天者也,故形戮及之。” 成玄英 疏:“不知物性自爾,矜為己功者,逃遁天然之理也,既乖造化,故形戮及之。”
詞語分解
- 遁天的解釋 謂違背自然規律。 章炳麟 《訄書·别錄甲》:“若 元 時 閔本 、 黃冔 、 鄭玉 、 趙弘毅 之倫,以文學食祿,或絶意仕進,不受徵币,及 明 師舉 徽州 ,至入京,誅胡 元 ,天下昭蘇,而方牽帥婦稚
- 刑的解釋 刑 í 對犯罪的處罰:刑罰。刑法。刑律。刑事。執刑。服刑。 特指對犯人的體罰:刑訊。受刑。刑具。 筆畫數:; 部首:刂; 筆順編號:
網絡擴展解釋
“遁天之刑”是一個源自道家思想的成語,出自《莊子·養生主》。其核心含義指違背自然規律而遭受的懲罰,具有哲學層面的警示意義。以下是詳細解析:
1.基本釋義
- 字面構成:由“遁天”(逃避自然法則)、“之”(的)、“刑”(刑罰)組成,讀音為dùn tiān zhī xíng。
- 定義:指因逃避或違背自然規律(如生死、本性)而受到的懲罰,既包含物理層面的刑罰,也包含精神層面的痛苦。
2.哲學背景
- 出處與原文:《莊子·養生主》提到:“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謂之遁天之刑。”莊子認為,人若強求逃避生死、違背本真(如貪生惡死),反而會陷入“天刑”的束縛,失去精神自由。
- 道家思想:莊子主張“安時處順”,即順應自然規律。抗拒規律(如抗拒死亡)會導緻精神煎熬,即“遁天之刑”的深層體現。
3.擴展解讀
- 生與死的辯證:莊子提出“生為天刑,死為懸解”,認為生命本身是自然賦予的“刑”,而死亡是解脫。若執着于生、恐懼死,實則是加重了這種刑罰。
- 示例引用:近代學者許地山在《道教史》中以該詞闡釋生死觀,說明其影響延續至後世思想領域。
4.用法與啟示
- 語境:多用于哲學讨論或文學創作,強調順應自然、破除執念的重要性。
- 現代意義:可引申為對違背客觀規律行為的批判,如過度幹預自然、違背人性等。
“遁天之刑”不僅是一個成語,更是道家自然觀的核心隱喻,提醒人們以豁達态度面對生命規律。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莊子》原文及許地山的《道教史》。
網絡擴展解釋二
《遁天之刑》這個詞意思是指逃避、回避上天的懲罰。它的部首是辶和日,總共有7個筆畫。這個詞的來源并不明确,可能是出自古代的文人筆記或類似的文學作品。相比簡體字,《遁天之刑》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沒有明确的規定,因為它是一個不常用的詞彙。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許多變體和演變,所以我們不能确定《遁天之刑》在古代的寫法。
以下是一個關于《遁天之刑》的例句:
他深知自己所作所為錯得離譜,仿佛已經無法逃避遁天之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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