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杖屬兵器。祋與殳同類,有棱而無刃。《後漢書·馬融傳》:“祋殳狂擊,頭陷顱碎。” 李賢 注:“祋,亦殳也。”
祋殳是由“祋”與“殳”組成的複合詞,二者均指古代兵器,屬于疊義複詞結構。根據《漢語大詞典》和《古代漢語詞典》的釋義:
祋: 原指古代長柄兵器,形制與殳相似。《說文解字》記載:“祋,殳也。”例如《詩經·曹風·候人》有“何戈與祋”之句,漢代鄭玄注疏稱其“狀如杖,長丈二而無刃”。漢代以後,祋逐漸演變為儀仗用具,如《後漢書》記載的“執金吾車駕出,祋殳前驅”,表明其禮儀功能。
殳: 為古代五兵(戈、殳、戟、酋矛、夷矛)之一,屬于撞擊類武器。《周禮·夏官·司兵》記載其以竹木制成,長一丈二尺,頂端有八棱金屬頭,無鋒刃,主要用于車戰中的擊打。考古發現如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青銅殳,實物長度約3米,印證了文獻記載。
祋殳的複合含義: 兩字連用強化了“儀仗兵器”的語義。例如《漢書·韓延壽傳》中記載“建幢棨,植羽葆,鼓車歌車,祋殳前驅”,此處指代儀仗隊所持禮器。唐代顔師古注:“祋殳,皆杖屬也。”現代學者考證認為,祋與殳功能相近,但在禮制場景中組合使用,可能因形制差異區分等級。
參考資料:
關于“祋殳”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讀音與構成
結構與含義
曆史背景與用途
擴展說明
如需進一步了解“殳”的字形演變或考古實物,可參考古代兵器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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