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距王城四百裡到五百裡的地方。即公之采地與王同母弟及王之庶子所食邑。《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賦斂財賄……六曰邦都之賦。” 鄭玄 注:“邦都,五百裡。” 孫诒讓 正義引《說文·邑部》:“《周禮》:距國五百裡為都。”參閱《周禮·地官·載師》“以大都之田任畺地” 賈公彥 疏。
"邦都"是古代漢語中對諸侯國都城的特定稱謂,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一、核心定義與行政屬性
"邦都"指諸侯受封領地的都城,是地方行政中心。《周禮·天官·大宰》"以八則治都鄙"鄭玄注雲:"都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此處"都"即邦都,代表封建制度下僅次于王畿的政治樞紐。其建制規模有嚴格規範,《左傳·隱公元年》載"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反映邦都的城牆高度受周禮制約。
二、曆史演變與空間定位
在周代畿服制度中,"邦"特指諸侯封國,"都"為其治所。《說文解字》釋:"邦,國也","都,有先君之舊宗廟曰都",強調宗廟祭祀功能。漢代經學家鄭衆在《周禮解诂》中明确:"距王城四百裡至五百裡謂之邦都",說明其地理方位以王畿為中心輻射分布。
三、文化象征與功能
作為禮制載體,邦都承載着宗法社會的核心功能。《詩經·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狐裘黃黃"鄭箋:"城郭之域曰都",揭示其作為貴族文化場域的特征。《禮記·王制》載"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邦都的營建需符合"左祖右社,面朝後市"的禮制規範,體現天人合一的宇宙觀。
注:本文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的權威界定,重點文獻依據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系列原始文本分析。
“邦都”一詞有兩種不同的解釋,需結合語境區分:
一、古代中國行政區劃概念
根據《周禮》記載,“邦都”指距離周王城四百至五百裡的區域,是公卿采地及王室庶子封邑的所在地。主要特征包括:
二、菲律賓現代城市名稱
“邦都”(Bontoc)是菲律賓呂宋島北部高山省的首府,位于奇科河畔。該城市特點:
注意:古代中國的“邦都”為文獻術語,現代菲律賓的“邦都”則為地理名稱,二者無直接關聯。建議結合具體語境選擇釋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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