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訟的意思、斷訟的詳細解釋
斷訟的解釋
審理案件。《韓非子·内儲說上》:“ 李悝 斷訟以射, 宋 崇門 以毀死。”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議對》:“郊祀必洞於禮,戎事必練於兵,田穀先曉於農,斷訟務精於律。”
詞語分解
- 斷的解釋 斷 (斷) à 長形的東西從中間分開:斷裂。斷層。斷面。截斷。斷腸。斷魂。斷線風筝。 不繼續,禁絕:斷糧。斷水。斷炊。斷奶。斷檔。斷流。斷種(弉 )。斷交。斷片。斷續。斷子絕孫。 判定,決定:判斷。診
- 訟的解釋 訟 (訟) ò 在法庭上争辨是非曲直,打官司:訟事。訟案。訟詞。 争辨是非:争訟。聚訟紛纭。 自責:自訟。 古同“頌”,頌揚。 筆畫數:; 部首:讠;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斷訟(duàn sòng)指審理案件并作出裁決,是中國古代司法活動中的重要環節,強調官吏對訴訟糾紛的裁斷與判決。以下從詞典釋義角度詳細解析:
一、字義分解
- 斷(斷)
- 本義:裁決、判定。《說文解字》釋為“截也”,引申為決斷是非。
- 司法語境:特指對案件的審理與判決,如《周禮·秋官》載“司寇斷獄弊訟”。
- 訟(訟)
- 本義:争辯、訴訟。《玉篇》釋為“争也,辯也”。
- 引申:指民事或刑事糾紛,如《易經·訟卦》雲“訟,争也”。
二、詳細釋義
斷訟即“裁斷訴訟”,包含以下核心含義:
- 審理過程:官吏通過調查取證、聽取供詞等方式厘清案情。
- 依法判決:依據律法或禮制對糾紛作出最終裁決,如《漢書·刑法志》載“斷獄訟,必本乎律”。
- 司法權威:體現國家權力對社會秩序的維護,如《唐律疏議》強調“斷訟須以法為據”。
三、曆史背景與用法
- 起源:西周設“司寇”專司斷訟,秦漢後由地方官吏(如縣令)兼理司法。
- 典籍用例:
- 《周禮·地官》:“聽其獄訟,察其辭,辨其獄訟,異其死刑之罪而要之。”
- 《後漢書·循吏傳》:“(仇覽)為亭長,勸人生業,斷訟務在教化。”
- 文化内涵:儒家主張“無訟”,但實踐中“斷訟”是維系“禮法秩序”的關鍵手段。
四、現代關聯
雖為古語,但“斷訟”概念仍存于現代司法體系,如法院的“審判權”與之精神相通。研究該詞對理解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有重要意義。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20年。
- 《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16年。
- 《說文解字注》,[清]段玉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 《唐律疏議》,[唐]長孫無忌等撰,中華書局點校本,1983年。
網絡擴展解釋
“斷訟”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審理案件,主要應用于古代司法語境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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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釋義
“斷訟”由“斷”(判斷、裁決)和“訟”(訴訟、糾紛)組成,字面意為對訴訟案件進行審理和裁決。這一過程強調依據律法判斷是非,解決争議,而非字面“中斷訴訟”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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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與典故
該詞最早見于《韓非子·内儲說上》,記載李悝通過射箭比試裁決案件(“李悝斷訟以射”)。南朝劉勰在《文心雕龍》中也提到,斷訟需“精于律”,即要求司法者精通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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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特點
- 語境:多用于描述古代官員或司法者的審案行為,如“田穀先曉于農,斷訟務精于律”(《文心雕龍》)。
- 延伸:隱含公正、專業的司法态度,需結合禮法、兵事、農事等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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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彙
如“調詞架訟”(挑撥訴訟)、“聚訟紛纭”(争議不休)等,均與訴訟活動相關,但語義側重不同。
總結來看,“斷訟”是古代司法體系中的專業術語,強調依據律法審理案件的嚴謹過程,而非簡單停止争議。如需進一步了解其曆史案例或語義演變,可參考《韓非子》《文心雕龍》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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