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都憲的意思、都憲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都憲的解釋

明 都察院、都禦史的别稱。 明 陸容 《菽園雜記》卷五:“ 濬縣 王都憲 越 之父,既葬被發,而喪其元,求之不得,乃刻木以代而葬之。”《平山冷燕》第十二回:“ 平如衡 也笑道:‘兄為都憲之後,門生故吏,滿於 長安 。’”《中國諺語資料》:“都憲叩頭如搗蒜,侍郎扯腳似燒蔥。”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都憲"是明代官制體系中的特定稱謂,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個維度解析:

  1. 詞源構成 "都"取"總領"之意,"憲"指代監察法規。二字合稱特指中央監察機構的核心職位,體現明代"以憲章肅百僚"的監察理念。

  2. 曆史定位 作為都察院長官都禦史的尊稱,始見于洪武十六年(1383年)。該官職品秩正二品,位列九卿,執掌糾劾百司、辨明冤枉,具有"天子耳目"的特殊地位。

  3. 職能特性 據《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記載,都憲實際承擔三大要務:

  1. 文化用例 《萬曆野獲編》收錄嘉靖年間民間諺語"都憲叩頭如搗蒜,侍郎扯腿似燒蔥",生動反映該官職在司法審訊中的權威形象。此稱謂至清代逐漸被"總憲"替代,成為特定曆史階段的官制術語。

網絡擴展解釋

“都憲”是明代對都察院或都禦史的别稱,具體含義如下:

一、基本含義

指明代中央監察機構都察院及其長官都禦史的别稱。該詞源于明代官職體系,主要用于文獻或口語中對這一官職的簡稱。

二、詳細解釋

  1. 職能與地位
    都察院是明代中央監察機構,負責糾劾官員、監督政務,長官為都禦史,官階為二品,具有彈劾權和建議權。
  2. 文獻用例
    明代陸容《菽園雜記》中記載:“濬縣王都憲越之父……”,此處“都憲”即指擔任都禦史的官員。清代小說《平山冷燕》中也有類似用法。

三、相關背景

四、注意

提到“都憲”有“高官昏庸”的引申含義,但此說法未見于其他權威來源,可能為誤用或特定語境下的引申義。建議以官職别稱的釋義為主。

别人正在浏覽...

保值并産波峻步伍裁撤赤筆書春困此恨綿綿大倫丹綸二一添作五發展發兆蜚讒飛鴻雪爪飛鸢風婆婆粉絲幹風搆讦古代海寰好笑黑溜溜鹄嶺晈然積節驚憐刻骨莽奪甿俗妙實謀差暮四朝三拟規畫圓磐萦朋戲皮之不存,毛将安傅遣發峭讦七録绮情起卒柔訓省油燈沈厚嬸婆侍見詩舌雙賓語酥脆所思脫悶王鸠萬箭穿心五至校讀消症謝胡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