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憲的意思、都憲的詳細解釋
都憲的解釋
明 都察院、都禦史的别稱。 明 陸容 《菽園雜記》卷五:“ 濬縣 王都憲 越 之父,既葬被發,而喪其元,求之不得,乃刻木以代而葬之。”《平山冷燕》第十二回:“ 平如衡 也笑道:‘兄為都憲之後,門生故吏,滿於 長安 。’”《中國諺語資料》:“都憲叩頭如搗蒜,侍郎扯腳似燒蔥。”
詞語分解
- 都的解釋 都 ū 大都市:都市。都會。通都大邑。 一國的最高行政機關所在的地方,京城:首都。國都。京都。建都。 美好:“雍容閑雅,甚都”。都麗。都雅。 總:都為一集。 居:“都卿相之位”。 古代稱頭目、首領。
- 憲的解釋 憲 (憲) à 法令:憲章。憲令。憲兵。 指“憲法”:違憲。立憲。制憲。 筆畫數:; 部首:宀; 筆順編號:
網絡擴展解釋
“都憲”是明代對都察院或都禦史的别稱,具體含義如下:
一、基本含義
指明代中央監察機構都察院及其長官都禦史的别稱。該詞源于明代官職體系,主要用于文獻或口語中對這一官職的簡稱。
二、詳細解釋
- 職能與地位
都察院是明代中央監察機構,負責糾劾官員、監督政務,長官為都禦史,官階為二品,具有彈劾權和建議權。
- 文獻用例
明代陸容《菽園雜記》中記載:“濬縣王都憲越之父……”,此處“都憲”即指擔任都禦史的官員。清代小說《平山冷燕》中也有類似用法。
三、相關背景
- 詞源:由“都”(總領)和“憲”(法令、監察)組合,體現其監察職能。
- 近義詞:都禦史、禦史台(元代前監察機構名稱)。
- 使用場景:多出現于明代史料、文學作品及古代職官研究領域。
四、注意
提到“都憲”有“高官昏庸”的引申含義,但此說法未見于其他權威來源,可能為誤用或特定語境下的引申義。建議以官職别稱的釋義為主。
網絡擴展解釋二
都憲(dū xiàn)是一個由兩個字組成的詞,它的拆分部首是“⺮”(竹)和“宀”(宀),分别表示“竹子”和“宀字頭”。
都(dū)是一個表示首都的字,它有8個筆畫,來源于古代的《說文解字》中,“都”字是用“兀”代替現在用的“者”。在古代,《說文解字》将“都”解釋為城市或者國家的首都。它也可以作為一個姓氏,如都铎(dōu duó)。
憲(xiàn)是一個表示憲法或法律的字,它有9個筆畫,來源于古代的《說文解字》中,“憲”字是由“宀”(宀字頭)和“廿”(兩個人)組成。在古代,《說文解字》将“憲”解釋為通過法律和憲法來治理國家,保護公民的權益。
《都憲》有時也使用繁體寫法,分别是「都憲」和「對獻」,但在現代漢字書寫中,一般會使用簡體字的寫法。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些不同。例如,古代的“都”字中用的是“兀”的形狀代替現在用的“者”的形狀。而“憲”字的寫法則更加簡化,在古代寫作“彖”或“罙”的形狀。
一些例句中可以使用“都憲”的詞語有:“首都”(shǒu dū)和“憲法”(xiàn fǎ)。這些詞語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都憲”的含義。
與“都憲”相關的組詞有:“都市”、“都會”和“憲兵”。這些組詞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都憲”的概念。
與“都憲”近義的詞語有:“都邑”、“首府”和“法律”。這些詞語與“都憲”的意義相似,用法上有些不同。
與“都憲”反義的詞語有:“鄉村”、“小地方”和“非法”。這些詞語表示與“都憲”相反或相對的概念。
總結一下,“都憲”是一個由兩個字組成的詞,分别表示首都和憲法。它的拆分部首是“⺮”和“宀”,筆畫分别為8和9畫。來源于古代的《說文解字》中,“都”表示城市或國家的首都,“憲”表示法律和憲法。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有些字形與現代稍有不同。一些例句、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使用“都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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