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鬭鵪鶉”。一種博戲。相傳始于 唐 代, 玄宗 時 西涼 人進獻鹌鹑,能隨金鼓節奏争鬥,宮中養以為戲。後即流行民間。 明 謝肇淛 《五雜俎·物部一》:“ 江 北有鬭鵪鶉,其鳥小而馴,出入懷袖,視鬭雞又似近雅。” 清 葛元煦 《滬遊雜記》十一:“ 滬 人霜降後喜鬭鵪鶉,畜養者以繡囊懸胸前,美其名曰冬興将軍……鬭時,貼标頭分籌馬,每鬭一次謂之一圈。”
鬥鹌鹑(dòu ān chún)是漢語中的一個複合詞,由動詞性語素“鬥”(争鬥)與名詞性語素“鹌鹑”(一種小型鳥類)組合而成,特指中國古代流行的一種以鹌鹑為對象的博戲活動。以下是詳細釋義:
鬥鹌鹑
指驅使鹌鹑相互争鬥以決勝負的娛樂或賭博活動。該習俗盛行于宋、元、明、清時期,常見于宮廷、市井及民間節慶場合。參與者通過訓練鹌鹑的搏鬥能力,以鳥的勝負為賭注進行博弈。
起源與發展
鬥鹌鹑最早可追溯至唐代,宋代趨于普及。南宋《武林舊事》記載臨安(今杭州)市井有“鬥鹌鹑”博戲,元代雜劇中也多見相關描寫(如關漢卿《鬥鹌鹑》曲牌)。明清時期,此風尤盛,成為貴族與平民的常見消遣。
方法與規則
參與者将兩隻雄性鹌鹑置于圍欄或桌案上,誘使其互相啄擊。勝負以一方敗退或死亡為判定标準,賭注包括金錢、財物等。明代《帝京景物略》詳述了馴養技巧:“飼以小米,練其爪喙,激其鬥性”。
批判性隱喻
因鬥鹌鹑常關聯賭博,傳統文獻多視其為“玩物喪志”的象征。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中《王成》篇即以鬥鹌鹑為線索,諷刺沉迷博戲的世風。
民俗文化遺存
部分地方志(如《河北民俗志》)記載,近代華北農村仍存節慶鬥鹌鹑的遺風,但已逐漸淡化賭博屬性,轉為觀賞性民俗活動。
當代漢語詞典(如《漢語大詞典》)均收錄該詞條,釋義側重其曆史行為屬性。2008年,“鹌鹑馴養技藝”被列入部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但“鬥鹌鹑”因動物保護倫理争議,不再作為公開活動推廣。
參考來源
“鬥鹌鹑”一詞有兩種主要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起源與發展
鬥鹌鹑是一種曆史悠久的民間博戲,相傳始于唐代。唐玄宗時期,西涼人進獻鹌鹑,這些鹌鹑能隨金鼓節奏争鬥,宮中以此為戲,後逐漸在民間流行。明清時期,該活動在文獻中亦有記載,如明代《五雜俎》提到“江北有鬥鹌鹑”,清代《滬遊雜記》描述滬人霜降後喜鬥鹌鹑,稱為“冬興将軍”。
活動形式與規則
該詞也可作為成語使用,字面指“為争奪鹌鹑而争吵”,引申為因瑣事引發無謂的争鬥,含貶義。例如形容因小事争執不休的場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細節或地域差異,可參考《五雜俎》《滬遊雜記》等古籍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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