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下飯的菜肴。 宋 吳自牧 《夢粱錄·天曉諸人出市》:“ 和寧門 紅杈子前,買賣細色異品菜蔬,諸般嗄飯。” 元 高文秀 《襄陽會》第一折:“俺這裡安排一席好酒,多着些湯水,多着幾道嗄飯。”《初刻拍案驚奇》卷十四:“山東酒店沒甚嗄飯下酒,無非是兩碟大蒜幾個饝饝。”
(2).就着菜肴把飯吃下去。《古今小說·木綿庵鄭虎臣報冤》:“ 賈涉 自帶得有牛脯、乾菜之類,取出嗄飯。” 明 吳炳 《畫中人·示幻》:“這一大尾鮮魚嗄飯儘彀了。” 艾蕪 《芭蕉谷》:“餓了時,就把貨擔子挑到 彜 人門口,隻買一兩個銅闆的蜂蜜,拿來嗄飯,别的菜和鹽,是不須要的。”
“嗄飯”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古語詞,其核心含義指“下飯的菜肴”,特指能夠促進食欲、輔助主食的佐餐食物。該詞最早可追溯至明代白話小說,如《金瓶梅》第五十二回提到“腌臘鵝脖子、腌臘蹄子、煠炒的嗄飯”等描述,可見其作為佐酒菜肴的功能。從構詞法分析,“嗄”字在古漢語中有“助”的引申義(《說文解字》注“嗄,聲破也”),後引申為輔助之意;“飯”即主食,二者結合指輔助主食的菜肴。
在飲食文化層面,清代《隨園食單》記載的“嗄飯須用葷素相間”佐證了其作為膳食搭配的規範,強調佐餐菜肴需葷素協調以增食欲。現代方言調查顯示,該詞仍存于部分吳語區,如甯波方言中保留“下飯”(音近“嗄飯”)指代佐餐小菜,印證了詞彙的曆史延續性。需要說明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已不列為常用詞,但在研究飲食文化史、方言演變等領域仍具學術價值。
“嗄飯”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釋:
1. 作為名詞:下飯的菜肴
指用來搭配主食(如米飯)的菜肴,常見于宋元至明清文獻。例如:
2. 作為動詞:就着菜肴吃飯
強調以菜肴輔助進食的動作,例如:
語言演變
該詞在方言中逐漸被“下飯”替代,但部分文獻和方言中仍有保留。其雙音節結構(如“嗄飯”)是漢語詞彙複音化趨勢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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