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mmander-in-chief of one of the “Eight Banners” (military-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s of the Man nationality in the Qing Dynasty)] 清代八旗組織中每旗的最高長官
(1).統領,總領。《後漢書·齊武王縯傳》“自稱柱天都部” 唐 李賢 注:“都部者,都統其衆也。” 唐 韓愈 《許國公神道碑銘》:“誅 吳元濟 也,命公都統諸軍。”《舊唐書·高骈傳》:“銅鹽重務,綰握約及七年;都統雄藩,幅員幾於萬裡。”
(2).官名。武官名 晉 太元 中, 前秦 苻堅 興兵侵 晉 ,征富家子弟二十以下者共三千馀騎,始設少年都統,為帶領青年士兵之将官。 唐 代後期讨伐藩鎮和鎮壓農民起義,設諸道行營都統,為各道出征兵的統帥; 遼 金 亦有都統、副都統之名。
(3).官名。指地區長官名號。 前秦 末,有 河西 鮮卑 大都統。是地區少數民族統治者的官號。
(4).官名。 清 代設八旗都統,為旗的最高長官。職掌一旗的戶口、生産、教養和訓練等。
(5).官名。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在 熱河 、 察哈爾 、 綏遠 等特别區設置都統,為地方軍政長官。
都統是中國古代軍事與行政體系中重要的官職稱謂,其含義隨朝代演變呈現不同内涵。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都統最初為“統率、總領”之意,後演變為特定官職名稱。唐代始設都統職,作為戰時臨時軍事統帥,負責區域性軍隊調度,《舊唐書·職官志》記載其“總諸道兵馬,不賜旌節”,表明其權力受中央直接委派。
至清代,都統發展為八旗制度核心官職。《清史稿·職官志》詳載其職能:“每旗設都統一人,從一品,掌宣布教養、稽核戶口、維持秩序”,既承擔軍事管理職責,又兼具旗内民政事務管轄權。滿蒙漢八旗共二十四都統的建制,構成清代特有的軍政管理體系。
該官職品級具有顯著時代特征。宋代的都統制為臨時差遣官,而金代都統司長官位列正三品,至清代則提升至從一品,品級變遷反映其政治地位的提升。現代漢語中,“都統”一詞仍保留曆史語義,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與文學創作領域。
“都統”是中國古代至近代的武職官名,其含義和職能隨朝代演變有所不同,以下是詳細解釋:
都統職能從軍事統帥逐漸演變為兼具行政管理的職位,清代是其制度化高峰,清末則成為軍銜名稱。若需更詳細朝代案例或職能對比,可參考曆史文獻或專業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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