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奪此移彼;轉移。《後漢書·獻帝紀論》:“傳稱鼎之為器,雖小而重,故神之所寶,不可奪移。” 晉 曹摅 《感舊詩》:“ 廉 藺 門易軌, 田 竇 相奪移。”
(2).動搖改變。 唐 孟郊 《同年春宴》詩:“願保金石志,無令有奪移。”《新唐書·趙彥昭傳》:“ 彥昭 顧己處外,恐權寵奪移,不悅。”
"奪移"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在文言文或特定語境中。其含義需結合兩個單字的本義及古漢語用法來理解:
一、核心釋義
指強行改變或轉移某事物原有的狀态、歸屬或位置。
二字組合後,強調通過外力幹預使事物發生強制性變動,隱含"剝奪原有屬性并加以轉變"的意味。例如:"權勢相傾,名位奪移"(形容權位被強行更替)。
二、語義分層解析
強取轉移
指以強力奪取某物并轉移歸屬,如財物、權力的強制性轉移。
例:古代文獻中描述領土被侵占時,可見"疆土奪移"之說。
強行改變
側重對抽象事物(如意志、決定)的強制幹預。
例:"初心奪移"指原本的志向被外力強行扭轉。
自然力量的被動變動
少數語境中形容自然力導緻的不可抗變化,如"山河奪移"(地質變遷)。
三、權威典籍佐證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
收錄"奪移"詞條,釋義為:"奪占轉移;強行改變"。該詞典由上海辭書出版社出版,是中國最具權威性的漢語工具書之一。
來源參考:《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王力主編)
雖未直接收錄該複合詞,但對"奪"的釋義中明确:"引申為使之改變",如《論語》"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其中"奪志"即強行改變志向,與"奪移"的抽象義項一緻。
來源參考:《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第5版,商務印書館
四、近義詞辨析
詞語 | 核心差異 |
---|---|
奪取 | 強調"獲得"結果,不強調轉移過程 |
遷移 | 側重空間位移,無強制性意味 |
更易 | 中性詞,指自然變更 |
使用建議
因"奪移"屬文言遺存詞,現代使用需注意語境適配性,多見于曆史、文學領域。若需表達類似含義,現代漢語更常用"剝奪""篡改""強占"等詞,具體需依語義輕重選擇。
“奪移”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duó yí,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奪此移彼;轉移
指将某物或某種狀态從此處奪取并轉移到彼處,強調位置的變動或資源的重新分配。
動搖改變
指原本穩固的事物因外力作用而産生動搖或變化。
“奪移”核心含義圍繞“轉移”和“動搖”展開,既可用于具體事物的空間變動,也可抽象表達立場、權力等的變化。需注意語境差異,避免與近義詞(如“遷移”“篡奪”)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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