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城鎮社會福利機構。主要收容、教養無家可歸、無生活來源的孤兒、棄嬰、殘疾兒童。同時收養有家但無力照管的自費殘疾兒童。實行供養、治療、教育相結合的收養方針,并開展多種形式的康複活動。
兒童福利院是中國為特殊兒童群體提供救助和保障的社會福利機構,其核心定義及職能可歸納如下:
兒童福利院是由國家興辦、民政部門主管的公益性機構,主要服務于無家可歸、無人撫養的孤兒、棄嬰、殘疾兒童,以及因家庭無力照管的自費殘疾兒童。根據2024年搜狗百科數據,全國此類機構在1991年已有62所,收養兒童超6000名。
覆蓋三類群體:
采取“分類分班”管理模式,具體包括:
屬于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由國家財政全額保障,不得進行市場化經營。其職責定位強調非營利性和社會公益性,服務标準由國家統一制定。
早期由教會或慈善團體創辦育嬰堂等機構演變而來,現代兒童福利院自20世紀90年代起逐步規範化,截至1991年已形成覆蓋全國的服務網絡。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區域政策,可參考民政部門發布的《兒童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等文件。
兒童福利院是指專門為兒童提供福利和保護的機構。它是一個有關照顧兒童需要的重要場所,旨在提供他們照料、教育和發展的環境。
拆分部首和筆畫:兒童福利院的拆分部首是“兒”、“福”和“院”,分别是從兒童、幸福和機構的意義。從筆畫上看,“兒”有2畫,“福”有13畫,“院”有8畫。
來源:兒童福利院這個詞彙的來源是由“兒童”和“福利院”兩個詞組合而成。其中,“兒童”指代未成年人,尤其是年幼的孩子;而“福利院”表示為兒童提供福利的機構。
繁體:兒童福利院的繁體字是「兒童福利院」。
古時候漢字寫法:古代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關于兒童福利院的古漢字寫法暫無具體記錄。
例句:“小明是一個孤兒,他在兒童福利院得到了溫暖的關愛和教育。”
相關詞彙:福利中心、孤兒院、庇護所。
反義詞:家庭、親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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