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大雅·桑柔》“匪言不能,胡斯畏忌” 漢 鄭玄 箋:“胡之言何也,賢者見此事之是非,非不能分别皂白言之於王也。”後以“不分皂白”謂不分黑白,不辨是非。 金 董解元 《西廂記諸宮調》卷二:“豈辨個是和非,不分個皂白,南鄰北裡成灰。”亦作“ 不分青白 ”。 陳殘雲 《山谷風煙》第十七章:“我是擁護鬥地主,擁護分土地的,可就怕有些年輕小子不分青白,不是地主也鬥。”
“不分皂白”是一個漢語成語,字面意為“不區分黑色和白色”,比喻處理問題時缺乏是非判斷或客觀标準,常帶有批評、指責的語義色彩。以下是該成語的詳細解析:
一、基本釋義
“皂”在古代指黑色(如“皂靴”即黑靴),與“白”形成顔色對立。成語通過否定兩種極端顔色的區分,引申為“不辨是非”或“不問緣由”。例如《詩經·大雅·桑柔》中“匪言不能,胡斯畏忌”的注解,便以皂白比喻是非曲直。
二、結構分析
成語為并列式結構,“不分”表示否定判斷,“皂白”借代事物對立的兩個方面。這種以具體顔色代指抽象概念的用法,體現了漢語“以實喻虛”的修辭傳統,類似表達還有“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等。
三、語義演變
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成語最早見于唐代變文,宋代《朱子語類》已出現成熟用例:“如人說話,不分皂白,總是不曾理會。”明清小說中多用于描述魯莽行為,如《醒世恒言》第三十三回:“朱三老不分皂白,徑把二人送往縣衙。”
四、使用場景
現代漢語中多作謂語、定語或狀語,常見于兩類語境:
五、權威參考
“不分皂白”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為詳細解釋:
含義:指不區分黑色和白色,比喻不辨是非曲直、不問事情緣由就魯莽行事。
感情色彩:中性成語,但多用于批評盲目判斷的行為。
最早來源:出自《詩經·大雅·桑柔》“匪言不能,胡斯畏忌”,漢代鄭玄注解時提到“賢者見此事之是非,非不能分别皂白言之于王也”。
演變:後世将“皂白”引申為是非對錯,強調對事物缺乏基本判斷。
結構:動賓式成語,可作謂語、定語或狀語。
應用場景:多用于描述人處事武斷,如“他未查清真相便不分皂白地指責他人”。
通過綜合古典文獻和現代用法,該成語生動體現了對缺乏理性判斷行為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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