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按照皇帝旨意批發的奏本。《清會典·内閣·學士職掌》:“得旨則批本,乃發於六科。”原注:“每日進本,或照拟,或另降諭旨,或於原籤内奉硃筆改定,及雙籤三籤四籤,奉旨應用何籤,由批本處翰林中書等批寫 清 字, 漢 學士批寫 漢 字,皆以朱書。 清漢 字批寫後為紅本,六科給事中赴閣恭領,隨傳鈔於各衙門。”
(2).加有批語的著作本子。 清 恽敬 《答來卿書》:“來書需批本 韓 文,知有事於古文矣。”
“批本”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分析。以下是其常見解釋及使用場景:
奏本批複
指古代(尤其是清代)按照皇帝旨意批發的奏章文件。例如《清會典》記載,内閣學士需将皇帝朱批的奏本(紅本)發至六科,再傳抄至各衙門執行,是中央行政流程的重要環節。
審批流程相關
現代可引申為對官方文件或項目的審批程式,如例句“審批本應是嚴控污染的第一道防線”,強調制度執行的嚴肅性。
校勘修訂的書籍正本
指經過多次校對、删改後的權威版本,常見于古籍整理和出版領域。例如清代恽敬在書信中提及需要“批本韓文”,即經過校勘的韓愈文集定本。
帶批注的著作本子
指原稿或書籍上附有批語的版本,如學者在文獻研究時留下的評注本。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案例或校勘方法,可進一步查詢古籍數據庫或制度史專著。
《批本》一詞具有多重含義,主要指的是經過批改或評論的書籍、文稿,也可以指代經某人簽名、蓋章認可的文件。在文學作品領域中,批本還代表某個作品的第一手版本。
批(扌+卑)共3畫,本(本)共5畫。
《批本》一詞最初出現在古代寫作或藏書活動中。唐代文人劉禹錫的《陋巷偶書》中,便有“佳句赥儀,願批君本”之句。此後,《批本》逐漸成為文化領域中廣為流傳的詞彙。
《批本》的繁體字為「批本」。
在古代,「批本」的寫法與現代相似,沒有明顯的差異。
1. 這是一本經過多位學者批改的批本,非常值得研究。
2. 他籤署的那份批本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1. 批注本:經過批注和注釋的版本。
2. 批閱本:被某人批閱過的版本。
3. 批發本:用于批發的貨物清單或價格表。
近義詞:校本、評本。
反義詞:底本、抄本。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