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群牧司所屬官署名。掌割剝死亡的馬牛驢騾等。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庫務職局·皮剝所》:“《宋朝會要》曰:‘皮剝所, 開寶 二年置。’”
皮剝所是宋代官署名,專司處理動物屍骸的機構,其名稱源于“剝皮”之意,主要負責分解、處置官府牲畜(如牛馬)的屍體,并回收可用物資。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解析其詳細含義及曆史背景:
字面釋義
合稱即“剝取動物皮毛的官方機構”。
職能定位
皮剝所隸屬太仆寺或群牧司,負責處理死亡官畜(如驿站馬匹、宮廷牲畜),分解屍體制成皮革、油脂、骨角等物資,避免腐屍傳播疫病,同時回收資源供宮廷或軍需使用。
《宋史·職官志》
明确記載皮剝所為宋代官僚體系組成部分,屬“群牧司”下屬機構,職能為“掌剝畜産之死者”。
(可參閱《宋史》卷164,中華書局點校本)
《慶元條法事類》
南宋法典規定,官畜死亡後須“送皮剝所”,其皮革、筋角等需登記入庫,違者受罰。
(參考《慶元條法事類》卷79“畜産門”)
宋代官營畜牧業規模龐大,皮剝所的設立體現了古代資源循環利用的智慧。其名稱直白反映職能,符合古代機構命名習慣(如“染院”“裁造院”)。隨着明清官制改革,該機構逐漸消亡,職能并入其他部門。
結論:皮剝所為宋代特有的官署,核心職能是處理死亡官畜并資源化利用,其名稱直接源于“剝取獸皮”的操作,是古代官府物資管理制度的重要一環。
“皮剝所”是宋代的一個官署名,其詳細解釋如下:
皮剝所隸屬于宋代群牧司(後改隸太仆寺),主要負責處理死亡的馬、牛、驢、騾等牲畜的剝皮及屍體處理工作。該機構設立于宋太祖開寶二年(公元969年),依據《宋朝會要》記載,其職能明确為“掌割剝死亡牲畜”。
部分資料(如、4)提到“皮剝所”作為成語,形容殘酷的剝皮刑罰,但這一用法未見于權威曆史文獻,可能為後世衍生含義或誤傳。
皮剝所是宋代為管理官畜屍體處理而設立的專業機構,體現了古代對畜牧資源的系統化管理。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宋朝會要》《事物紀原》等原始文獻。
哀平按納奧絕寶珠山茶勃溪財經涔水常徒撤簾馳騰鸱苕穿掘翠蓮國單凳子丹貞得馬生災丁當反根繁思翻盞肥遁鳴高風道扶颠官禦喊聲寒汀慧寂揀别奬藉肩披饑倉禁倉敬賀今歲覺非況漢魁碩伶便藜芘漉酒祿仕馬嵬襪美如冠玉摸棱魔王袍帶胚渾青鵲認證僧祇事術鸤枭水蝕思憶泰鬥台資通驿萬狀相罵蟹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