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傲慢。《易·繫辭下》:“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 漢 蔡邕 《陳太丘碑文》:“樂天知命,澹然自逸,交不諂上,愛不瀆下。”
"不渎"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不輕慢、不亵渎,強調對人或事物保持莊重、恭敬的态度。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渎"的本義
《說文解字》釋"渎"為"溝也",本指水溝,引申為輕慢、亵渎㊟。如《周易·蒙卦》"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則不告",其中"渎"即指輕慢占卜之事㊟。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中華經典古籍庫)。
"不"的否定作用
"不"表示對"渎"的否定,組合後意為避免輕慢、保持敬畏㊟。如《禮記·表記》"君子恭儉以求役仁,信讓以求役禮;不自尚其事,不自尊其身",強調謙遜不渎的品德㊟。
來源: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國學導航)。
對他人的尊重
指人際交往中不輕視他人,尤指對上位者或尊者持恭敬态度。如《周易·系辭上》"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意為君子待上不谄媚,待下不輕慢㊟。
來源:黃壽祺《周易譯注》(中華書局)。
對事物的敬畏
用于描述對神聖事物(如祭祀、禮儀)的鄭重态度。如《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敬而不渎,神所福也",強調對神靈恭敬不亵渎方能得福㊟。
來源: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
"不渎"承載儒家"敬"的倫理觀,與"克己複禮"思想相通。《論語·雍也》"居敬而行簡"即強調内心敬畏與行為莊重㊟,而"不渎"正是這一理念的外化,體現傳統社會對禮法秩序的維護㊟。
來源: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不渎”是一個源自古代漢語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綜合理解:
“不渎”指不傲慢、不輕慢,強調在人際交往中保持恰當的态度。該詞最早見于《易經·繫辭下》的經典表述:“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君子對上不谄媚,對下不輕慢)。漢代蔡邕在《陳太丘碑文》中也提到“交不谄上,愛不渎下”,進一步強化了這一含義。
部分解釋(如)提到“不渎”有保持純潔、不受外界玷污的引申義,強調在誘惑或惡劣環境中堅守道德準則。這一層含義可能源于對“渎”字“玷污”義的延伸,但更常見的用法仍以“不傲慢”為核心。
“不渎”的核心是謙遜有度的處世态度,既包含行為上的不傲慢,也隱含精神層面的堅守。其經典用例多與儒家君子之道相關,強調人際交往的平衡與道德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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