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局部完善。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附會》:“故宜屈寸以信尺,枉尺以直尋;棄偏善之巧,學具美之績。”
"偏善"為漢語合成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和語義學角度解析。從《漢語大詞典》釋義體系分析,"偏"指側重、傾向某一方,如《莊子·秋水》中"消息盈虛,終則有始"即含此義;"善"本義為吉祥,引申為道德層面的良善,《說文解字》注"善,吉也"(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第3版)。
二字組合後,"偏善"在語義上形成遞進結構,特指在整體價值判斷中側重特定維度的善意。具體包含兩層内涵:一是指行為主體在多元價值選擇中着重實踐某類善舉,如《朱子語類》所述"仁雖偏善,猶是一事";二指道德評價中對局部德行的肯定,如清代戴震《孟子字義疏證》中"偏善不可謂全德"的辯證論述(來源:中華書局《漢語成語源流大辭典》)。
該詞在語用層面常出現在道德哲學讨論中,明代王陽明《傳習錄》有雲:"如樹偏善一枝,終非根本生意",強調片面追求特定善行可能違背道德整體性(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中國哲學大辭典》)。現代漢語中多用于學術語境,形容倫理學研究中"義務論偏善個體動機,功利主義側重結果評估"等理論分野。
“偏善”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典文獻和現代語境來理解。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字義分解
核心含義
根據《文心雕龍》等古籍,“偏善”原指“局部完善”,即某一部分達到完美,但整體未均衡()。例如南朝劉勰提到“棄偏善之巧,學具美之績”,強調放棄片面追求局部精巧,學習整體美。
部分現代解釋認為,“偏善”可理解為“偏向善良的一方”,即在處理問題時更偏袒或側重道德上善的立場()。例如在評判事物時,主觀傾向于支持符合道德标準的一方。
如需更多例句或出處細節,可參考《文心雕龍》相關研究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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