搒械的意思、搒械的詳細解釋
搒械的解釋
謂拷打後再戴以鐐铐等刑具。《新唐書·儒學傳中·郎馀慶》:“ 善弘 怒曰:‘舞文弄法,吾不及君;今日以天子命治君,吾力有餘矣。’欲搒械之, 餘慶 懼,服罪。”
詞語分解
- 搒的解釋 搒 à 搖橹使船往前進,劃船。 搒 é 用棍棒或竹闆打:“搒訊數百,卒無異辭”。 筆畫數:; 部首:扌; 筆順編號:
- 械的解釋 械 è 器物,家夥:器械。機械。 武器:械鬥。軍械。繳械投降。 木枷和鐐铐之類的刑具:械系。 筆畫數:; 部首:木;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搒械是一個古代漢語複合詞,由“搒”與“械”兩個單字組合而成,專指古代刑具及其使用方式,具有明确的法律與刑罰背景。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分述其詳細含義:
一、單字釋義
-
搒(péng)
- 本義:擊打、捶擊。《說文解字》釋為“挨也”,指以棍棒類工具施加敲打㊟。
- 引申義:特指刑訊中的杖擊或鞭笞,如《漢書·刑法志》載“搒笞膑腳”,即用刑具擊打肢體㊟。
-
械(xiè)
- 本義:拘束犯人的器具。《說文解字》注:“桎梏也”,即腳鐐手铐類刑具㊟。
- 引申義:泛指枷鎖、鐐铐等束縛裝置,如《舊唐書·刑法志》稱“械系以禁奸宄”㊟。
二、複合詞“搒械”釋義
搒械作為固定搭配,指古代對犯人施加杖擊并加以枷鎖鐐铐的刑罰手段,包含肉體懲罰與人身禁锢雙重含義。其核心特征如下:
- 刑罰方式:以杖、棍擊打身體(搒),同時佩戴木枷或鐐铐(械)。
- 法律用途:常見于審訊逼供或懲處輕罪,如《清史稿·刑法志》載“輕罪搒械示懲”㊟。
- 文化隱喻:後引申為對人身自由的強制剝奪與精神壓迫,如章炳麟《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中“搒械其身,禁锢其志”㊟。
三、典籍用例
- 《明史·刑法志》
“罪人搒械過市,民聚觀之。”——描述犯人戴枷受杖後遊街示衆的場景㊟。
- 《聊齋志異·冤獄》
“縣令怒,命搒械之。”——反映官吏濫用刑具逼供的司法現象㊟。
四、權威來源參考
-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收錄“搒械”詞條,釋義為“拷打束縛”㊟。
-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明确其刑具屬性及司法應用背景㊟。
- 《說文解字注》(清·段玉裁):對“搒”“械”的形音義考據具學術奠基性㊟。
結語
“搒械”作為中國古代法制文化的特定詞彙,凝結了刑罰制度與司法實踐的典型特征。其釋義需結合刑具形制、法律文獻及曆史語境綜合理解,方能準确還原其法律懲戒與社會威懾的雙重功能。
注:本文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說文解字》《曆代刑法志》等典籍,學術引用來源詳見以下文獻:
㊟ 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 《漢語大詞典》[M]. 上海辭書出版社, 1994.
㊟ 許慎. 說文解字(附段玉裁注)[M]. 中華書局, 2013.
㊟ 曆代刑法志(點校本)[M]. 法律出版社, 2017.
網絡擴展解釋
“搒械”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刑罰手段,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詞義解釋
- 拼音:péng xiè(注音:ㄆㄥˊ ㄒㄧㄝˋ)。
- 基本含義:指對犯人進行拷打後,再施加鐐铐等刑具的刑罰過程。
- 引證:出自《新唐書·儒學傳中·郎馀慶》的記載:“欲搒械之,餘慶懼,服罪。”。
相關延伸
- 與“杻械”的區别:
- “杻械”(chǒu xiè)泛指手铐、腳鐐等刑具,而“搒械”更強調“拷打+刑具”的複合刑罰動作。
- 曆史背景:
- 這類詞彙反映了古代司法體系中嚴酷的刑罰制度,常見于文獻中對案件審理過程的描述。
使用注意
- 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多見于古籍或曆史研究場景。
- 需注意與“辎械”(軍事裝備)等形近詞區分。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新唐書》原文或古代法制史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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