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出自《道德經》第三十一章,是老子對戰争與兵器使用态度的哲學表述。以下從漢語語義和經典诠釋角度分層解析:
一、分句釋義
“不得已而用之”
指兵器(或武力)僅在萬不得已時使用。《說文解字》釋“迫”為“不得已”,強調被動性與非主觀意願。老子主張“兵者不祥之器”(《道德經》第三十一章),此處呼應其反戰思想,認為武力是違背“道”的下策。
“恬淡為上”
“恬淡”出自《莊子·刻意》“恬淡寂漠,虛無無為”,指心境平靜、無欲無争的狀态。王弼注《道德經》稱“以恬淡為味,治之極也”,認為克制情緒、保持超然是處理争端的最高境界。
“勝而不美”
直譯為“勝利卻不贊美”,深層指否定以武力取勝的價值取向。河上公注曰“雖得勝而不以為利美”,強調勝利帶來的并非榮耀而是災禍,因戰争必伴隨“荊棘生”“兇年”(《道德經》第三十章)。
二、整體思想内核
此句集中體現老子“貴柔守靜”的辯證法:
唐代成玄英《道德經義疏》總結為“勝在無心,故不以為美”,主張勝利應源于客觀形勢而非主觀逞強。
三、曆史诠釋脈絡
曆代注家多結合軍事倫理闡發此句:
(注:本文引述版本來源包括:1. 中華書局《道德經注譯》 2. 王弼《老子道德經注》 3. 河上公《老子章句》 4. 成玄英《道德經義疏》 5. 陳鼓應《老子今注今譯》)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出自《道德經》第三十一章,是老子對戰争用兵之道的哲學闡述。以下為逐詞解釋及整體内涵分析:
“不得已而用之”
“恬淡為上”
“勝而不美”
此句常用于引申為對沖突解決的指導原則:
注:以上解讀綜合了《道德經》原文及曆代注解,如需深入考據可參考河上公、王弼等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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