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配罪人從事苦役。《元典章·刑部七·凡奸》:“今後姦夫姦婦初犯,依在先體例斷放,若是再犯,刺面配役。”
“配役”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刑罰制度,指将罪犯發配到邊遠地區從事苦役。以下是詳細解釋:
配役即發配罪人服勞役,屬于流刑的延伸。該刑罰通過強制犯人參與體力勞動(如修築城牆、開礦等)實現懲戒目的,常見于宋元時期。
配役不同于普通勞役,其核心在于“發配”的流放性質,且針對重犯或累犯,如元代對通奸再犯者的處理。
該制度在文學作品(如《水浒傳》)中多有體現,成為古代司法嚴酷性的象征之一。
如需進一步了解配役在不同朝代的具體案例,可參考《元典章》或宋代司法文獻。
《配役》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根據一定的标準或規定進行人員或物品的配備和分配。
《配役》的部首是⺮(竹字底部三橫),總共有10個筆畫。
《配役》一詞源于古代漢語詞彙,是由“配”和“役”兩個字組成。其中,“配”意為配備、匹配,指相互搭配或適合相配;“役”意為使役、服役,指從事特定任務或工作。
《配役》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配役」。
古代對《配役》這個詞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部分古代漢字将“配”字寫作“佩”,将“役”字寫作“彜”。
1. 在軍隊中,将根據個人的能力和經驗對士兵進行合理的配役。
2. 在公司裡,工作的安排和任務的分配都需要進行科學的配役。
配役員、配役制度、人員配役、物資配役、職務配役。
分配、配置、派遣。
解配、撤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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