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guest invited to a dinner party to help entertain the guest of honour ] 主人特邀來陪伴客人的人;接待客人
(1).陪伴客人。《紅樓夢》第六回:“ 平兒 回了, 鳳姐 道:‘我這裡陪客呢,晚上再來回。若有很要緊的,你就帶進來現辦。’”《老殘遊記續集遺稿》第二回:“雖説一樣的陪客,飲酒行令,間或有喜歡風流的客,隨便詼諧兩句,也未嘗不可對答。”
(2).主人特邀來陪伴客人的人。《兒女英雄傳》第三九回:“這裡四位陪客見 安老爺 是旗人,本就不甚在意。” 茅盾 《色盲》三:“剛才我對你說,我是奉迎你的專使,我想我向來的作用亦不過是你們中間的一個陪客。” 管桦 《清風店》二:“除了兒子 段榮勳 ,還請了不務農活,好吃懶做的 高賀田 做陪客。”
(3).指陪襯的人或事物。 清 李漁 《閑情偶寄·詞曲上·結構》:“若用一二古人作主,因無陪客,幻設姓名以代之,則虛不似虛,實不成實,詞家之丑态也,切忌犯之!” 魯迅 《書信集·緻吳渤》:“現在開一個展覽會頗不容易,第一是地址,須設法商借,又要認為安全的地方;第二是内容, 蘇聯 的難以單獨展覽,就須請人作陪,這回的 法國 插畫就是陪客。”
“陪客”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有所變化,主要解釋如下:
陪伴客人
指在社交場合中陪同客人交談或參與活動,體現待客禮儀。例如《紅樓夢》中提到的“陪客”即為此意。
主人特邀的陪同者
指宴會或正式場合中,主人專門邀請來協助招待主要賓客的人。這類陪客通常與主客身份相當,起到活躍氛圍、調節禮節的作用。例如《兒女英雄傳》中描述的陪客角色。
陪襯的人或事物
在文學或日常語境中,可比喻為次要的、起襯托作用的對象。如清代李漁《閑情偶寄》中以陪客形容虛構人物對劇情的輔助。
在山東魯南地區(如臨沂),“陪客”特指婚嫁時女方的親屬。例如女方親友作為“客(讀作kei)”參與婚禮,需由男方安排專人接待陪同,這一角色即稱為“陪客”。
傳統上,“陪客”是酒宴文化中重要的社交角色,尤其在皖北、蘇北、魯南等地廣泛使用(東北等地稱“陪且”)。隨着現代社交簡化,這一稱呼逐漸淡出日常用語,但其承載的待客之道仍被保留。
“陪客”的核心是“陪伴與輔助”,既可指具體的人,也可延伸為抽象概念。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尤其在傳統習俗與現代用法中需注意差異。
《陪客》是一個漢語詞彙,指陪同、陪伴客人或朋友一同聚會、會餐、旅行等活動。
《陪客》的拆分部首為“阝”和“口”,總共有13畫。
《陪客》這個詞的來源比較直接,由“陪”和“客”兩個字組成。其中,“陪”指陪同、陪伴;“客”指來訪的人或客人。合在一起即表示與客人一同共度時光。
《陪客》的繁體字為「陪客」,與簡體字寫法相同。
在古代,陪客的寫法可能會有些變化,例如《康熙字典》中記載的寫法為「培客」。
1. 他很擅長陪客聊天,能讓每個人都感到愉快。
2. 晚上我們一起去陪客人吃飯吧。
1. 陪同:指陪伴、陪隨。
2. 陪伴:指與他人共同度過時間,陪同在一起。
3. 陪餐:指陪同他人共進餐。
4. 陪讀:指陪同他人學習、閱讀等。
5. 同客:指與客人一同。
陪同、陪伴、陪隨
獨客、單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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