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間娛樂活動之一種。扮演者騎在竹馬上,表演出馬或走或奔等各種動作。 清 潘榮陛 《帝京歲時紀勝·上元》:“至百戲之雅馴者,莫如南十番。其餘裝演大頭和尚,扮稻秧歌,九曲黃花燈,打十不閒,盤槓子,跑竹馬,擊太平神鼓。” 端木蕻良 《曹雪芹》第十七章:“香會很多……傳統的巧爐聖會,還有秧歌會,高跷會,什不閑,跨鼓花钹,跑竹馬會。”
“跑竹馬”是中國傳統民間藝術形式,具有豐富的文化内涵和表演形式,主要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跑竹馬”是一種以竹制道具模拟騎馬動作的民間歌舞表演,表演者将竹篾紮制的馬形道具系于腰間,通過跑動、隊形變換和歌舞結合,展現騎馬姿态。其名稱也寫作“竹馬燈”“跑馬燈”等。
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産,“跑竹馬”承載着農耕文化與遊牧文化的融合印記,常見于春節、元宵等節慶,既保留兒童遊戲的天真意趣,又體現民間藝術的集體創作智慧。
需注意,“跑竹馬”與成語“青梅竹馬”中的“竹馬”含義不同,後者僅指兒童玩具,而前者特指成熟的表演藝術形式。
跑竹馬是由三個漢字組成的成語,意思是兒時玩耍時,将竹子加工成木馬并用繩子綁在腳下,進行奔跑遊戲。
跑:部首為足,總筆畫數為7。
竹:部首為⺮,總筆畫數為6。
馬:部首為馬,總筆畫數為10。
跑竹馬一詞最早出現在《增廣賢文》這本古代修身立德的教材中,用于形容兒童時期的歡樂遊戲。
繁體字中跑竹馬的寫法仍然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在有些許不同。但是跑竹馬這三個字的古代寫法與現在差别不大。
在我小時候,傍晚時分,我常常和小夥伴們一起去河邊跑竹馬,忘卻了一天的辛勞。
跑馬、竹馬、馬跑、跑步、竹竿
競走、疾跑、奔跑
停止、靜止、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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