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oak cooked rice in soup or water]
(2) 加水重新煮的或用開水、湯泡成的稀米飯
(3) 把湯或水加在米飯裡
加水重煮的或用開水泡成的比較稀的米飯。 宋 吳自牧 《夢粱錄·諸州府得解士人赴省闱》:“其士人在貢院中,自有巡廊軍卒,賫硯水、點心、泡飯、茶酒、菜肉之屬貨賣。”《官場現形記》第十七回:“説話間, 魏竹岡 已喫了三碗泡飯, 單太爺 一碗未完。”《上海文學》1983年第2期:“我無法想象她會像我的妻一樣大清早睡眼惺忪地去菜場,回來蓬着頭發又是忙着生爐子又忙着刷馬桶,然後捧着一碗泡飯就着天天一樣的乳腐醬菜。”
“泡飯”一詞在漢語中有兩層密切相關的含義,具體解釋如下,依據權威漢語工具書:
作為動作/方式:
作為食物名稱:
“泡飯”既可以指将幹飯泡入湯水食用的動作,也可以指用剩飯加水煮(或泡)成的稀飯本身。後者作為特定食物的名稱在方言區(尤其是吳語區)尤為常用和固定。這兩種含義都體現了米飯與液體(水或湯)結合食用的核心概念。
“泡飯”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幾個層面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指将米飯加水或湯重新煮泡而成的食物,通常呈現稀軟狀态。例如《夢粱錄》提到宋代科舉考場内有售賣泡飯的現象。現代語境中,既指剩飯加水煮成的早餐(如江南地區常見),也可指直接用開水/熱湯沖泡米飯的吃法。
引申含義 作為成語使用時,喻指生活貧困拮據,如查字典中解釋“吃不上好飯菜,隻能用水泡飯充饑”。這種用法多用于形容經濟窘迫的生活狀态。
地域文化特征 在江南地區,泡飯是傳統早餐形式,與粥的區别在于米粒分明、口感清爽,常搭配醬菜、腐乳等佐餐。而北方部分地區則更多将泡飯作為處理剩飯的方式。
曆史淵源 最早可追溯至宋代文獻記載,如《夢粱錄》描述科舉考場内售賣泡飯的場景,說明其作為便捷食物已有千年曆史。清代《官場現形記》中亦出現相關描述,印證其飲食傳統延續性。
需注意:現代泡飯制作方式存在南北差異,江南地區更講究用隔夜米飯配高湯,北方則常見簡單水泡飯。該詞在不同語境中既指具體食物,也可作為生活狀态的隱喻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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