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辨難解惑。 晉 葛洪 《抱樸子·行品》:“飛清機之英麗,言約暢而判滞者,辯人也。”
“判滞”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pàn zhì,但在不同語境中含義有所差異。該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指因判決或裁決導緻事物停滞不前,無法繼續發展。
出自晉代葛洪《抱樸子·行品》,意為通過辯論解決疑難問題。
兩種解釋源于“判”字的多義性:
建議根據具體語境選擇適用釋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抱樸子》原文或法律術語詞典。
判滞是一個漢字詞組,其中的“判”意為判斷、判定,表示對某事做出決定或評判;“滞”意為停滞、阻塞,表示事物不能順利進行或進展緩慢。因此,“判滞”的意思是對某事做出停滞或阻礙的判斷。
判滞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的部首是“刀”(刃),表示與刀有關;右邊的部首是“止”,表示走路時的腳步停止。
判滞的筆畫數為12畫:刀部(2畫)+半日部(10畫)。
判滞的來源是先秦時期的《說文解字》。在繁體字中,判滞的寫法不發生變化。
古代漢字判滞的寫法并無太大變化,仍然是由刀和止組成。
1. 法庭的裁決判滞了案件的進程。
2. 項目進展受到資金緊缺的影響,導緻工作判滞。
1. 判決
2. 判斷
3. 判罰
4. 判定
1. 阻滞
2. 障礙
3. 停滞
4. 梗阻
1. 順暢
2. 進展
3. 順利
4. 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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