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時稱兼賣茶水飯食,或并蓄娼妓的小酒鋪。 宋 灌圃耐得翁 《都城紀勝·酒肆》:“除官庫、子庫腳店之外,其餘皆謂之拍戶。有茶飯店,謂兼賣食次下酒也……菴酒店,謂有娼妓在内,可以就懽,而於酒閣内暗藏卧牀也。” 宋 葉適 《朱娘曲》:“自言三世充拍戶,官抛萬斛嗟長貧。” 宋 周密 《癸辛雜識别集上·沉次卿》:“其法使拍戶於本府入錢給由,詣諸庫打酒,仍使自擇所向。”
“拍戶”一詞主要有兩種解釋,需結合曆史語境和文獻來源進行區分:
指宋代兼營茶水、飯食或設有娼妓服務的小型酒館。該釋義被(極高權威性)及、、、等多處文獻記載,主要特征包括:
(中等權威性)提出另一種解釋,認為“拍戶”是形容迅速開門迎接的成語,由“拍(敲打)”和“戶(門)”組成,喻指積極回應外界事物。但該釋義未見于其他文獻,可能與古語演變或地域性用法相關。
建議注意:在學術或曆史研究場景中,應采用第一種釋義;若在文學作品中見到第二種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其是否為引申義或特殊表達。
拍戶,是一個漢字詞語,有多個意思。它可以指代拍賣令、拍賣退還的戶籍、禹貢制度中禹化民戶等。
拍戶的部首是戶,它由三個橫的筆畫組成。
拍戶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與拍賣有關。在古代,有時人們因為欠債或其他原因被迫拍賣自己的家産。作為交易的一部分,戶口也會被拍賣。因此,拍戶就成為了拍賣處理戶口的意思。
拍戶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拍戶」。
在古代漢字中,拍戶的寫法可以是「拍」的旁加上「戶」,也可以是反過來,即「戶」的上部加上「拍」。這兩種寫法都是常見的。
1. 拍賣會上,他拍下了一戶名人的豪宅。
2. 他因為負債被迫拍賣自己的店鋪和家産,連同戶口一起拍賣。
1. 拍賣:指以競價方式出售或購買物品或財産。
2. 退還:指把已經交付或使用的物品返還給原來的所有者。
3. 反拍:指反手将手拍過去,多用于打拳等武術動作。
4. 拍攝:指使用攝影機或攝像機記錄影像或照片。
5. 戶籍:指記錄并管理人口信息的機構或文件。
1. 出讓:指将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給他人。
2. 競拍:指參與競價購買物品或財産。
1. 歸還:指将借來的東西返還給原來的所有者。
2. 購買:指以貨币或其他代價購得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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