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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語棄市的意思、偶語棄市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偶語棄市的解釋

偶語:二人相對私語;棄市:古刑罰,将犯人處死後将屍體暴露于街頭示衆。指在封建 * 下,人們相聚談話就會被殺害。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偶語棄市”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成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釋義與出處

“偶語棄市”指古代因私下議論朝政而被處死後暴屍街頭的刑罰。“偶語”意為兩人或多人私下交談,特指非公開的言論;“棄市”即處決後将屍體暴露于市集,源自《史記·秦始皇本紀》中“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的記載。該成語反映了秦代嚴苛的言論管控政策。

曆史背景

該刑罰常見于秦朝及部分朝代,與“焚書坑儒”等事件關聯,體現統治者對思想控制的強化。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偶語”含秘密談論之意,“棄市”屬古代死刑形式,兩者結合凸顯法律對民衆言論的極端壓制。

語義演變

現代漢語中,該詞除曆史義項外,亦被引申為對言論自由受限現象的隱喻,但需注意其使用語境。語言學界普遍認為,其核心含義仍保留古代刑罰特征,屬于特定曆史階段的法制術語。

網絡擴展解釋

“偶語棄市”是中國古代曆史典故中一個反映嚴酷刑法的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一、成語結構解析

二、出處及曆史背景

該成語出自《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的秦朝法令:“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秦始皇為加強思想控制,禁止百姓私藏或談論儒家經典《詩》《書》,違者會被處以“棄市”極刑。這反映了秦朝“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的高壓統治策略。

三、曆史與現代應用

  1. 暴政象征:成語常用于形容封建時代嚴刑峻法對言論自由的壓制,如漢代劉邦入關中時曾廢除“偶語棄市”等秦法以争取民心。
  2. 延伸含義:近現代文學作品中,該詞被借喻為高壓政治下的恐怖氛圍,如陶菊隱在《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中描述新疆“變成了一個偶語棄市、到處監獄的恐怖世界”。

四、文化意義

作為中國古代法治思想的極端體現,該成語不僅揭示了秦朝法律嚴苛的特點,也成為後世批判專制統治的重要文化符號。其緊縮式結構和貶義色彩(如“暴政”“殺身之禍”等描述)強化了批判性。

若需進一步了解成語在《史記》中的原始語境或曆史案例,可參考《史記·秦始皇本紀》原文及相關史學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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