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毆打。歐,通“ 毆 ”。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慈恩寺題名遊賞賦詠雜紀》:“於是連加歐擊,復奪所執箠,箠之百餘。”《資治通鑒·唐文宗太和八年》:“ 楊志誠 過 太原 , 李載義 自歐擊,欲殺之。” 宋 洪邁 《夷堅乙志·宣州孟郎中》:“便為摔着地上,加歐擊,驅令荷擔行。”
“歐擊”一詞在現代漢語标準詞彙體系中暫未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等權威工具書。根據漢字構詞法分析,“歐”可作姓氏或音譯用字,“擊”指敲打、攻打,組合使用時可能屬于近代臨時構詞或方言異寫,實際使用中常與“毆打”形成混淆。例如《漢語大字典》中“毆”字明确标注為“捶擊、擊打”之義。
在古籍文獻中,《說文解字》将“毆”訓釋為“捶毄物也”,段玉裁注本特别指出該字與“擊”存在動作關聯性,但未出現“歐擊”連用實例。現代司法文書中常見“毆打”作為規範法律術語,《民法典》第1179條對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的規定中亦采用該表述。
建議使用者優先采用《通用規範漢字表》中收錄的“毆打”作為規範詞形,該詞在《新華字典》(第12版)第356頁有明确釋義:“用手或器具打人”。對于“歐擊”的特殊用例,需結合具體語境進行語義考證。
“歐擊”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毆打,其中“歐”是“毆”的通假字。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歐擊”指通過肢體或工具對他人實施暴力攻擊,常見于古代文獻中。例如《資治通鑒》記載“李載義自歐擊,欲殺之”,即描述暴力行為。
通假字關系
文獻用例
易混淆含義辨析
部分資料(如)提到“歐擊”源于神話中神獸“歐”的無端攻擊,但此說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為民間附會。主流解釋仍以“毆打”為核心。
該詞屬曆史詞彙,現代漢語中已罕見使用,研究時需結合具體語境,優先參考《資治通鑒》《唐摭言》等權威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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