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尚書的意思、女尚書的詳細解釋
女尚書的解釋
宮内女官名。 東漢 、 三國魏 、 後趙 石虎 宮中都有女尚書,原理批閱宮外奏章、文書等。《三國志·魏志·明帝紀》“常優容之”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魏 魚豢 《魏略》:“帝常遊宴在内,乃選女子知書可付信者六人,以為女尚書。” 清 吳偉業 《題西泠閨詠》之二:“紫府高閑詩博士,青山遺逸女尚書。”
詞語分解
- 女的解釋 女 ǚ 女性,與“男”相對。古代以未婚的為“女”,已婚的為“婦”。現通稱“婦女”:女人。女士。女流(含輕蔑意)。少(刼 )女。 以女兒作為人的妻(舊讀?)。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亦稱“婺女”、“須女”
- 尚書的解釋 ∶中國古代官名。執掌文書奏章。作為官名,始置于戰國時,或稱;掌書;。秦為少府屬官,漢武帝提高皇權,因尚書在皇帝左右辦事,地位逐漸重要。後各朝均有設置,清代相沿不改侍中、尚書、長史、參軍,此悉貞良死節
專業解析
女尚書是中國古代宮廷女官制度中的特殊職位,其名稱由“女”與“尚書”組合而成,需從字源與曆史職能兩方面解析:
一、字義解析
- 女
指女性,區别于男性官員,強調性别身份。
- 尚書
二、曆史職能與演變
女尚書始設于漢代,延續至唐代,職責隨朝代變遷有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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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職責
- 文書處理:代皇帝或皇後批閱奏章、起草诏令、管理宮廷檔案,實為後宮文書中樞。
- 内廷顧問:因接觸機密文書,常參與決策咨詢,地位高于普通女官。
- 禮儀教化:監督後宮禮儀,教授妃嫔宮女典籍(如《女誡》),維護宮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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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特殊性
唐代女尚書可經皇帝授權直接與外朝溝通,如上官婉兒曾以“内舍人”(即女尚書)身份草拟政令,權力堪比宰相。
三、制度地位
- 隸屬關系:直屬皇後或皇帝,屬内官系統,區别于外朝尚書省。
- 品級變遷:漢代無明确品階,唐代定為正五品至正三品,視帝王信任程度浮動。
- 消亡原因:明清廢除女官實權,職責歸宦官或外朝機構,女尚書名存實亡。
權威文獻參考
- 《漢書·百官公卿表》載漢成帝設女尚書,掌“省中奏事”。
- 《舊唐書·職官志》詳述唐代女尚書“承旨書令,參決政事”之權。
- 宋代高承《事物紀原》釋“尚書”本源:“秦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發書,謂之尚書”。
注:因古代職官制度記載分散,建議進一步查閱《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中華書局)或《唐代女官制度研究》(期刊論文)獲取系統考據。
網絡擴展解釋
“女尚書”是中國古代宮廷中的一種女官職位,其具體含義和曆史背景如下:
一、基本定義
女尚書是宮廷内設置的女官職務,主要負責處理文書、奏章等政務相關工作。該職位最早見于東漢,後續在三國魏、後趙等朝代延續。
二、曆史沿革
- 東漢時期
首次設立女尚書,職責為批閱宮外奏章及管理文書。
- 三國魏
魏明帝曾選拔通曉文書的女子擔任此職,據《三國志》裴松之注引《魏略》記載,當時有六名女尚書負責内廷文書。
- 後趙石虎時期
延續前制,女尚書仍參與政務處理。
- 宋代争議記載
有資料提及宋朝存在“内尚書”,稱其掌管奏牍批閱、印玺,甚至預知立儲事務(如曹皇後時期),但此說法僅見于低權威性來源,需謹慎考據。
三、職責與地位
- 核心職能:處理奏章、文書批閱,部分朝代涉及印玺管理。
- 身份特點:
- 非後宮妃嫔,屬專職女官;
- 需具備較高文化素養,“知書可付信”;
- 在部分朝代可直接接觸機要政務,地位特殊。
四、文學記載
清代吳偉業詩句“青山遺逸女尚書”,表明這一職位在文學中常被賦予才女形象。
補充說明
關于宋朝女尚書的記載存在争議,建議結合《宋史》《續資治通鑒》等正史進一步考證。其他朝代的女尚書職能則有多源文獻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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